博管办〔202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8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最终确定了400名获选人员。现公布367名人员名单,军队、国防科工等系统获选人员另行通知。
按照“博新计划”有关要求,获选人员须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申报的拟进站单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已选定的合作导师指导下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的有关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等,须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由‘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请有关设站单位及时通知获选人员,督促其尽快办理进站手续,按照“博新计划”有关要求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宽松的科研环境,确保“博新计划”取得实效。如有放弃获选资格的人员,各设站单位须将已拨付的资助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提交放弃获选资格的证明。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博新计划”,加强对有关设站单位的指导与帮助,加强跟踪服务,为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