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地相关部门尽快梳理“十四五”时期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明确设施规模、建设时序、投资总额、投资需求等,建立动态项目储备库。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进行申报。
《通知》指出,县域统筹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重要工作。将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包括县城、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集中收集设施;县城、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各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以及乡镇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站或县级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在资金方面,优先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贷款期限、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扶持。《通知》指出,国家开发银行省(区、市)分行对纳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内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放款审查,给予利率优惠。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的相关项目,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指出,住建部与国开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共同开展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研究,探索市场化、可持续的项目包装和融资支持模式,共同培育孵化大型专业化的建设运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