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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先行代偿3.3亿债务!盾安环境收函: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时间:2022-07-05 20:46:23 |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7月5日电 针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盾安环境)先行以自有资金3.33亿元代偿由控股股东格力电器承诺兜底的担保债务,深交所5日向盾安环境下发关注函。

4月2日,盾安环境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的公告称,为妥善解决历史上公司为前控股股东盾安控股提供的关联担保事宜,盾安控股、盾安精工与现控股股东格力电器、关联担保债权人浙商行杭州分行签署《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简称“专项协议”),就关联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安排:

(1)盾安控股和格力电器分别承担截至融资(贷款)到期日的关联担保债务的50%,融资(贷款)到期之日起因关联担保债务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等新增债务(如有)由盾安控股自行清偿。

(2)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并确保,关联担保债务应最迟不晚于2022年5月15日前清偿完毕,并解除盾安环境所负担的担保义务。

此后,7月4日,盾安环境又公告披露,收到浙商行杭州分行催款通知,要求盾安控股及公司必须于2022年6月30日清偿关联担保债务,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清偿债务,债权人将严格按照原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约定,采取司法途径追偿。

为维护公司信用,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盾安环境决定先行由公司代偿由格力电器承诺兜底担保债务33311.535万元。格力电器承诺最迟不晚于2022年10月31日按照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确定的原则就公司的关联担保债务承担最终兜底责任。

对此,深交所要求盾安环境,说明在专项协议约定盾安控股和格力电器分别承担关联担保债务的50%的情况下,债权人浙商行杭州分行要求盾安控股及盾安环境而非盾安控股与格力电器清偿关联担保债务的原因及合理性,盾安环境先行代偿由格力电器承诺兜底的担保债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要求,结合专项协议对关联担保债务承担形式等的约定,说明格力电器延迟承担担保债务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及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有);专项协议签署各方是否对协议条款或格力电器本次延迟承担担保债务责任存在争议、补充约定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中新经纬注意到,据盾安环境2021年年报,2021年,盾安环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为5.18亿元。此次盾安环境代偿3.3亿元约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的64%。

对此,盾安环境在7月4日的公告中承认,此举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短期压力,并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同时,盾安环境也表示,关联担保债务的清偿有利于公司后续的持续经营以及资本运作,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也提到此方面内容,深交所要求盾安环境,说明先行代偿由格力电器承诺兜底的担保债务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否,说明理由。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零部件制造(家用与商用空调、热泵、冷冻冷藏、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等领域的制冷阀件、换热器和压力容器)和装备制造(商用空调及核电、净化、通信、轨道交通等领域特种空调以及冷链设备)领域,于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为全球制冷元器件行业龙头企业,是全球多家知名空调厂商的战略合作伙伴,主要产品产销量均位居全球前列。

二级市场上,截至5日收盘,盾安环境报12.28元/股,跌幅6.19%,目前公司总市值112.6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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