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两项数字监管新规,如何影响全球科技产业?
作者:康恺
科技巨头将在欧洲市场面临更严苛监管。
当地时间5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数字服务法》(DSA)和《数字市场法》(DMA)。这两项法规将更新欧盟的数字监管规则,主要涉及如何监管在欧洲被视为非法的内容,及如何监管反竞争行为。
《数字服务法》要求大型社交媒体平台需要采取措施,处理非法内容和监管机构认为有害的其他内容,并为用户提供一个渠道,登记对内容审核的投诉;《数字市场法》将对少数科技公司的运营方式提出新要求,其中涉及对在线信息、数字广告和应用程序生态系统方面的规定。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认为,相较于此前欧盟机构的立场,欧洲议会对科技领域“看门人”企业施加的注意事项更为严格。目前,各方应该将目光聚集在这两项法规的执法进程,及《数字市场法》如何与欧盟及成员国竞争法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上。
如何监管?
《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于2020年末由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提出,法规首先定义了主要监管对象:大型科技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对内部市场有较大影响、且可触及多数用户,上述科技企业有能力充当私人规则制定者,并将在未来享有牢固而持久的地位,欧委会因此将这些监管对象称之为“看门人”企业。
欧委会称,在过去3年间,如果一家企业在欧洲的年收入不低于65亿欧元,或者上一财年的平均市值不低于650亿欧元,且核心服务遍布至少三个欧洲国家,将被列入“看门人”之列。
欧洲议会目前对上述企业监管的具体立场是,就《数字服务法》而言,大型社交媒体需打击在线非法内容,平台有义务迅速做出反应;需加强对在线市场交易者的可追溯性和检查;提高平台的透明度和问责制;禁止误导性做法和某些类型的定向广告。
就《数字市场法》而言,被指定为“看门人”的企业需允许第三方企业与它们自己的服务相互操作;允许业务用户访问它们在平台中生成的数据。同时,上述企业不得在其平台上对自己的服务或产品开展比第三方更有利的排名;防止用户轻易卸载任何预装软件或应用程序;不得用个人数据提供定向广告。
如果“看门人”企业违法规定, 违反《数字服务法》规定的大型在线平台或搜索引擎受到最高罚款将为全球年收入的6%。违反《数字市场法》规定的企业获得的处罚可能高达公司全球年收入的10%,或者在屡次违规的情况下将处罚额度提高到20%。
《数字服务法》报告员沙尔登摩斯(Christel Schaldemose)表示:“我们正在打开算法的黑匣子,以便能够正确了解社交平台背后的赚钱机器。”《数字市场法》报告员施瓦布(Andreas Schwab)则称,欧洲需要获得最好的公司,而不仅仅是最大的公司。
对于如何开展监管进程,欧委会内部市场专员布雷顿(Thierry Breton)表示,欧盟方面正组建团队,将聚焦于新立法的社会、技术和经济层面,并打算在2023~2024年招聘更多工作人员。
欧洲议会称,《数字服务法》最早将于2024年1月适用所有受监管的公司。预计《数字市场法》将在其生效六个月后开始施行。
将如何影响科技行业?
施瓦布暗示称,素有“GAFAM”(即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和微软)之称的科技巨头有可能最先成为被《数字市场法》监管的公司,同时他预计谷歌或脸书将排在最前面。
垦丁律师事务所W&W国际法律团队创始人、有多年科技企业法务经验的律师王捷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最新的数字监管法案将更严格地限制和监管大型企业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限制他们因占据庞大市场份额而带来的影响力。
据外媒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一些企业已向欧委会提交了详细的政策文件,就自己或竞争对手的哪些服务应受到《数字市场法》的管辖提出建议。
脸书的母公司Meta日前表示将与监管机构合作,并遵守新规则。亚马逊称,正在评估遵守《数字市场法》将对该公司有何影响。
不过,苹果公司此前表示,上述法规中的一些条款可能会迫使该公司允许在iPhone上使用第三方应用商店和应用内支付服务,而这些条款会给该公司的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隐私和安全漏洞,而且可能让该公司无法对其知识产权收费。
谷歌全球事务的高级副总裁沃克尔(Kent Walker)也表示,欧盟的新法规可能是一项难以实现的任务。比如,有关线上市场的定义可能会迫使谷歌在搜索引擎每次显示电商排名发生变化时都必须通知电商网站,而完成这一任务相对较难。
王捷还称,如果欧盟上述倾向性规则能够如期落地,将有效的减轻后续中小规模企业的发展阻力,创作与经营环境也会更加宽容。“当然,上述两项法案也将会提高数据市场整体的服务标准。”她表示。
欧洲技术联盟(EUTA)认为,欧洲中小型科技企业或将因上述法规获益,获益公司有可能包括Allegro、Criteo、FacilityLive、King、Meetic、Spotify和Zalando等。
Spotify曾于2019年向苹果公司发起过反垄断诉讼。该公司表示,欧委会要有足够的资源,以迅速有效地执行法律条文,这至关重要。
王捷认为,上述法规立法的背景是,数据服务立法不足、数据服务市场失衡,而这类问题并非欧盟地区独有,在数据保护全球范围内被广泛重视的当下,结合法案的内容及欧盟《通用数据保护》的过往影响力分析,这次两项法案很可能会为各国的数据服务市场治理带来新的思路。在此前提下,各国监管机构可能会陆续开始尝试性的,有阶段的采取数据服务市场整顿措施。“与欧盟相比,美国对与数据服务的监管相对宽松,后续美国对两项法案是否会有更进一步的回应值得关注。”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