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郑东文〔2021〕106号、《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郑中基金〔2022〕1号),现就做好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2022年度参股(出资)子基金申报相关工作,发布指南如下:
一、引导基金概况
(一)基本情况。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立,旨在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聚焦人工智能、5G 通信、生物医药、信息创新等符合中原科技城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领域,引导创业投资主体对中原科技城内的创业企业开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助推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
(二)合作方式。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出资)“天使投资子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股权投资子基金”等各类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原科技城内创新创业企业开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郑州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公司)作为引导基金运作主体,具体履行对外投资运作职责。
二、子基金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公司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向,面向社会发布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申请机构向引导基金公司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二)尽职调查。引导基金公司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三)投资决策。引导基金公司上报子基金申报方案、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等相关资料至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提请基金管委会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后报基金管委会决策。
(四)社会公示。引导基金公司在基金管委会履行决策程序后10日内对拟投资子基金设立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
(五)方案实施。经基金管委会决策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子基金,由引导基金公司负责相关投资文件起草、谈判、修订和签署等工作,落实投资方案。
(六)投资后管理及退出。引导基金公司负责开展投后管理,办理投资回收与退出。
三、申报方式
子基金申报采取递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一)电子材料。申请机构将电子材料(包括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材料)发送至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经受理机构初审认为无须补充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正本1本和副本2本,均需加盖骑缝章,报送或邮寄至受理机构。
四、申报材料
子基金申报机构请按照《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初步确认是否具备申报资格,并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提供完备资料(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电话咨询:0371-6173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