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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经营网
文 本报记者 王柯瑾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绿色转型的重要性。
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2022年,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随着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建立,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日益完善,有效地支持了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此外,多层次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以及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日益丰富。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然存在不均衡、不充分的状态,绿色金融发展仍需不断破题。未来,在中国式现代化目标指引之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将进一步建设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也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构筑顶层设计蓝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为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2022年我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进一步强化。
202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发放低成本资金带动减排;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扩围至七省(区)十地,试验区内200多家金融机构完成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试编制。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提出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和压力测试,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工作,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依据。
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2年6月,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将环境、社会、治理(以下简称“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指引》还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而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未来银行信贷和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需要从战略管理、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对照完善,推动绿色金融向更加体系化方向迈进,实现全面升级。重点是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有利于绿色金融创新的工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在“2022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总结了人民银行在牵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经验:一是统一完善的标准体系是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前提,要高度重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和转型金融标准研究等基础性工作。二是要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和市场体系,在注重政策激励约束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三是要始终秉持开放态度,积极参与气候环境治理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下一步将如何推动绿色金融工作,宣昌能提出四大重点。第一,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大力提升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第二,用好用足金融政策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第三,切实防范气候环境相关金融风险。第四,深度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与治理。
完善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据宣昌能介绍,截至2022年9月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20.9万亿元,同比增长41.4%;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6万亿元,均居全球前列。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2022年绿色金融债发债规模提升明显,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22日,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合计规模超30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近2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是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的标志性事件之一,相关贷款在2022年已初具规模。2022年8月,外资银行首次被纳入该工具实施范围,德意志银行(中国)、法国兴业银行(中国)获碳减排支持工具金融机构资格。
杨海平表示:“在现有基础上,金融机构应围绕碳账户、碳资产、碳市场,继续完善面向个人、企业的碳金融产品;加快依托绿色低碳供应链金融产品及面向小微企业的纯信用绿色信贷产品的开发,促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加快ESG理财产品的创设与发行,在金融机构资金投资方面探索引入ESG投资原则;在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项目过程中,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进一步扩大中国绿色金融影响力。”
在杨海平看来,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还需要不断加强与改进,主要包括:按照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及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节奏,衔接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发展;运用金融科技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采取积极措施改善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持续开展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包括持续提升ESG风险管理能力,强化绿色金融数据治理等。
破解难点助推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我国受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等因素制约,对化石能源依赖程度较高,低碳转型任务更重、更具挑战性。宣昌能表示,金融机构应持续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避免简单机械的“去煤化”和“运动式”减碳,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规模都迅速跻身全球前列,但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仍处于初步阶段,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
“目前部分新兴绿色产业商业模式尚不成熟。部分绿色项目的正环境外部性未能内部化,经营现金流不足以覆盖项目成本,需要在监管部门政策引导、绿色产业机构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下,根据绿色金融细分市场特点出台政策指引,不断推进产品创新,打造出更为成熟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同时,针对绿色金融的激励约束仍需加强。绿色金融项目大都具有正环境外部性,普遍涉及金额较大,回收期较长,目前绿色金融发展主要通过政府与监管机构自上而下推动,需要进一步在财税、贴息等方面加强奖惩,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商业银行资源投入的‘绿色导向性’。”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指出。
基于以上问题,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建议,拓宽支持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促进资产负债匹配。优化完善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机制,探索根据银行机构的绿色表现,在监管评价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等方面予以激励。在合适条件下,给予降低绿色信贷风险权重、对绿色金融进行定向降准等政策支持。
此外,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还需要利用好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绿色金融发展中,政府和市场都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绿色项目和绿色产品具有强外部性特征,金融机构面临着绿色项目期限长、投入大、定价低的问题,这决定了政府作用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作为重要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市场化机制,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机制,助力绿色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