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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男子有拆迁补助和门市出租,还卖过一套房,10年来却拒给女儿增加抚养费

时间:2023-03-08 12:46:33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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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有拆迁补偿、门市出租,还在2018年卖了一套价值33万元的房,但面对前妻在2013年提出的“给女儿增加抚养费”的要求,男子陈某却多次拒绝,以自己没有能力为由百般抵赖。不过,当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账户一查,陈某只能乖乖现出原形。

3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彻底执结一起因增加抚养费导致的长达近十年的抚养费纠纷案件。

↑陈某支付抚养费↑陈某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必要时有向父母增加抚养费的权利。”法官表示。

据介绍,陈某与妻子刘某在2007年12月经丹棱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刘某生活,陈某每年支付1200元抚养费至女儿独立生活为止。随着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2013年,刘某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多次和陈某协商屡遭拒绝。

2013年8月,刘某和女儿再次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从2013年起,陈某应支付刘某抚养费由原来的1200元增加至6000元。可是多年来,陈某都以没有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刘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陈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然无动于衷。

2023年3月1日,丹棱法院将陈某拘传到法院,陈某表示自己已经再婚,婚内还有一儿子要抚养,自己做门窗临时工,现在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执行法官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账户进行查询和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查明陈某不仅有拆迁补偿,还有门市出租,在2018年的时候曾卖了一套房,价值33万元。执行法官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训诫。

最终,陈某一次性支付近十年的抚养费,共计54000元。法院及时将该款项交给了刘某。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丹棱法院

责编 官莉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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