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薇娅名下公司一审败诉,涉及申请注册服装类“薇娅”商标
据天眼查APP显示,1月4日,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该案案号为(2020)京73行初8772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判结果显示:驳回原告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据判决书显示,该案涉及38666556号商标,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曾在2019年6月4日申请注册“薇娅”商标,商标国际分类为25-服装鞋帽,后因“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引证商标分别为连江县春妮贸易有限公司、汕头市映潮实业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或自然人自2009年起申请注册的“薇亚”、“娅薇”、“薇薇娅”、“薇娅特”等。指定使用品类均为第25类,包括服装、裤子、游泳衣、婴儿全套衣等。
2020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商评字[2020]第124966号《关于第38666556号“薇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认定原告申请注册的“薇娅”商标,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商标近似,进而对其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天眼查APP显示,广州薇蜜可思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董海锋,经营范围包括服装批发;商品批发贸易;商品零售贸易;货物进出口;帽批发等。该公司由董海锋和黄薇(薇娅)共同持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