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顾问周四表示,当用户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非法上传到其平台上时,谷歌的YouTube和其他在线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权利人可以要求对这些公司实施禁令。
在五分之四的案件中遵循这些意见的欧盟法官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对该问题做出裁决。
近年来,在线平台和社交媒体已成为辩论的中心,这些辩论是他们应对平台上发布的非法或仇恨内容应承担的责任。
欧盟委员会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底以称为《数字服务法》的新规则解决这一问题。
欧盟总代表Henrik SaugmandsgaardØe在涉及法院两个案件的不具约束力的意见中表示,现行的欧盟规定将YouTube及其同伴在被告知侵权后将其免除的责任。
他说:“按照欧盟法律的现行规定,YouTube和Uploaded等在线平台运营商不应对这些平台的用户非法上传受保护作品承担直接责任。”
他说:“否则,平台运营商将有可能成为在线合法性的法官,并有可能因平台用户的要求而对其存储的内容进行“过度删除”,因为他们也删除了合法内容。”说过。
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案件涉及音乐制作人弗兰克·彼得森(Frank Peterson),他起诉德国的YouTube和Google于2008年将他拥有权利的几张唱片录制到YouTube。
第二起案件涉及出版集团Elsevier在德国针对Cyando提起的诉讼,原因是该公司在其文件托管和文件共享平台上载了2013年上载的Elsevier的几本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