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邮电报
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1年第3批,总第12批)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作部署,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尚有136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上述APP应在3月17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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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监制:肖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