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赫美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担保
3月31日,深交所向*ST赫美下发关注函。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函》)称,2018年5月28日,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小贷”)及深圳赫美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智科”)未履行相关义务时,公司将向赫美小贷或赫美智科提供足够的资金,以使其能履行差额补足、追加次级等义务。
《回函》显示,2019年6月4日,外贸信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赫美小贷向外贸信托支付欠款4.43亿元,并要求公司履行《承诺函》的义务。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向外贸信托出具《承诺函》,并明确表明如赫美小贷以任何理由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时,公司将向赫美小贷提供足够资金,或协助赫美小贷取得外部贷款,以使其能履行相关义务,保障信托计划资产安全。公司虽然并非在赫美小贷不能履行义务时,直接向外贸信托承担责任,但是实际上是公司向外贸信托为确保信托资产安全提供的一种间接的增信措施。
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向外贸信托出具《承诺函》事项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担保,是否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9.11条的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