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运营 >

六部门征求意见:一次身份验证,可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

时间:2021-04-01 15:47:24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六部门征求意见:一次身份验证,可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

北京日报客户端4月1日消息,申领发票、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将全部纳入“一网通办”;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次身份验证后,将可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此外,“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还将有全国统一规范。为有效破解企业开办中的重点难点,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六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一直持续至4月6日。

申领发票、员工参保、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全部纳入“一网通办”

在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整体性方面,通知要求,将企业登记注册后首次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业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覆盖范围。公安、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有关业务办理。对登记注册后暂不办理其他相关业务的企业,要持续跟踪,加大服务力度。

同时,拓展“一网通办”平台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一网通办”延伸服务,对开办环节全程网上办的企业,在变更、备案、注销等各环节,探索实现高频事项的全程网上办理,增强企业获得感。

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探索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纳入“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整合各部门申报内容,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压缩开办时间。

企业亮屏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执照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领域的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不得强制要求持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领用其他CA证书等认证工具。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支撑。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持续完善电子证明应用和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和社会公众使用电子证照,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由线下窗口向线上办理的转变。

明确企业亮照经营方式。企业在经营场所中通过亮屏方式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为其已经履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亮照经营义务,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

继续推动电子发票和电子印章应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所有行业的全覆盖,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鼓励各地完善并推广电子印章标准规范及应用场景。

一次身份验证即可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

实现身份验证信息互认。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实现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次身份验证后,即可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线下办理领取营业执照、发票等业务时,不再重复进行身份验证。

开发企业开办移动应用。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发具备实名验证功能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移动应用,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从PC端拓展至移动终端,为申请人提供多种办理方式。

完善身份验证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探索力度,逐步实现将企业开办过程中的身份验证功能整合至“一网通办”平台。涉及企业开办的其他自然人统一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完成验证。

社保、住房公积金多渠道缴费

探索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金融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写开户申请信息。经企业授权同意,“一网通办”平台将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优化缴费办理流程。北京市、上海市相关部门要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梳理完善企业开办流程。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关联银行账户代扣代缴,推行多渠道缴费方式。企业需要代扣代缴的,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商业银行、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不以线下开通银行账户功能作为前提条件。

“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全国将统一规范

为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水平,推动解决企业开办一系列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将共同制定《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试行)》,并在部分地方开展试点工作。在总结评估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建立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指标体系,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原题为《六部门征意见:一次身份验证,可办理企业开办全部事项》)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