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设立“资金池”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中新网西宁4月9日电 (孙睿)青海省工商联专职副主席李青9日表示,为有效缓解青海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经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决定将省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设立青海省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并在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简称“青信融”)上运营。
李青介绍,青海省工商联是青海省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主管部门,“十四五”期间每年度安排1亿元资金注入资金池,并根据风险资金池实际运营情况适时调整。资金池设立“风险补偿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池运营安全、合规高效。
资金池主要用于引导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首次贷款和信用贷款,并实行“零抵押”“无担保”;企业是指在省内注册登记满1年、依法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入驻“青信融”平台达到信用评级标准,且单户企业贷款年申请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以后视运营情况,可以适时按程序予以调整。资金池贷款风险补偿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的不良贷款本金实际损失按不超过30%进行先行补偿,银行业金融机构得到风险补偿后须积极履行追偿程序。
“贷款业务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在‘青信融’平台上进行申请首次贷款、信用贷款;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内部风控程序高效开展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工作,通过征信系统完成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并建立专项企业信用信息台账;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首次贷款、信用贷款,并执行优惠利率。”李青说,当企业贷款连续逾期,出现不良贷款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资金运营机构和资金主管部门提出贷款风险补偿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审核后按规定比例先行补偿,对银行履行法律追偿程序后的风险敞口部分,再由双方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和分担比例进行清算。
李青表示,目前,青海省工商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共同制定了《青海省中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设立方案》;青海省财政厅等七单位制定了《青海省小微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青信融”平台计划在6月底正式运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