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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5日起推行驾照“学法减分”,最高减6分!

时间:2021-04-15 12:45:58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海南15日起推行驾照“学法减分”,最高减6分! 来源:海口日报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服务举措,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4月15日起在全省推广“学法减分”措施。凡是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通过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学法减分”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鉴于当前工作实际,目前海南只开通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途径,另两种途径下一步将根据各地实际适时组织推广。网上学习途径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进入“学习教育业务”-“学法减分”栏,按提示即可学习。

哪些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和驾驶证核发地均在已开通地区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均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学法减分”。

有以下7种情形之一的不可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关于学法减分规则

驾驶人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一个记分周期内可多次申请,但一个记分周期最多减6分。

申请“学法减分”业务后,需在3日内完成学习,超过截止日期原学习学时无效。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审核通过的,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逾期未考,原学习学时作废。考试未通过的需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未按时完成补考的,原学习学时作废。考题共20道,答对18道(含)以上,考试成绩合格,每道题作答时间60秒,在60秒内未作答视为错误。

减免记分是在累积记分中扣减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特别提醒

请驾驶人在光线良好、安静无干扰的学习氛围中参加学习考试。切勿在开车中学习,以免发生危险。

学习考试过程中,将进行人脸比对,请不要佩戴口罩、帽子。做文明驾驶人,自尊自爱自律,系统随机拍照,展示良好修养,避免出现赤膊等不文明行为或其他不雅行为。在学习、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自助机办理交通管理业务;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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