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外国政客公开要求释放黎智英等人,香港律政司:要求“荒诞无稽”,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法
香港《星岛日报》消息,乱港分子黎智英与8名反对派人士因前年8月18日及31日非法集结案被判监禁。多名英国、美国及加拿大政界人士16日通过英国反华组织“香港监察”发声明谴责有关判决,还要求立即释放黎智英等人。对此,香港律政司16日晚发表声明,表示对有人公开要求立即释放已认罪或经审讯定罪、承认所犯过失的被告感到惊讶,认为这些要求“荒诞无稽”,且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法及不干预的基本原则。
香港律政司
报道称,香港律政司表示,法官在判案书内说明定罪的理据,判案书亦已上载至司法机构的网站,给公众查阅。法官在16日判刑时,亦在庭上公布判刑的原则,重申法院的职责,是在被告人认罪或经审讯定罪后,因应案情和犯人的情况,应用相关的原则,判处公正而合适的刑罚。任何一方如对法院判处的刑罚不满,应以上诉或复核的形式寻求纠正。
黎智英 图自港媒香港律政司对于有人公开要求立即释放已认罪或经审讯定罪、承认所犯过失的被告感到惊讶,认为这些要求“荒诞无稽”,且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法及不干预的基本原则。律政司强调,法庭独立及适当地进行审判受《基本法》保障,对法庭的判刑作出毫无事实基础的攻击,完全不尊重法治。任何行为如确实有风险会对法庭程序构成干扰,削弱公众对妥善执行司法工作的信心,可能构成藐视法庭。
律政司提醒社会各界,按回避待决案件(sub judice)的法律原则,任何人都不应肆意评论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