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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考研招生被“放鸽子”的政策漏洞

时间:2021-04-20 13:47:17 | 来源:中国科学报

造成考生“录而不读”的根源何在?我个人以为原因很多,但根源在于进入复试的人数比例设定过死,几乎不能逾越,且很多高校对于复试中无法录取的学生,将其复试成绩定为不及格。

■郭英剑

每年4月是研究生招生录取时段。高校忙碌于选拔优秀学子,诸多考生在为能否进入心仪的高校而认真备考。在这个过程中,如果高校如愿招到优秀学子,考生如愿被录取,自然皆大欢喜;而一旦高校第一志愿招录不足,但名额有余,就只能转而招录调剂生,同时考生一旦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但分数达到了国家或高校的录取分数线,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到招收调剂生的高校寻求二次机会。

正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当下招生政策不够完善,导致双方都有“放(对方)鸽子”现象发生。近年来,该现象不仅多次出现,且时有大规模发生,被高校“放鸽子”的考生怨声载道,认为前途被耽误;而被考生“放鸽子”的导师因为浪费了招生名额而啧有烦言,高校囿于制度,对此只能忍气吞声。我以为,高校应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并尽量完善相关招生政策。

被高校“放鸽子”的调剂生

研究生考试被称为“考研大战”。近几年来,中国的考研人数逐年递增。按照教育部的统计数据,今年考研人数已经达到了377万,比去年增长36万人。

报考人数增多,自然与近年国家研究生人数扩招有很大关系,但如此的人数暴涨,还是出乎很多高校意料。招生人数突飞猛进,但导师队伍并无太大改观,因此高校研究生培养面对这一洪流大都仓促应战。

近年来,考研调剂生人数在大幅增加,越来越多的高校不得不提高调剂门槛,导致考研调剂难度也在不断增加。考生为了争取到一个调剂名额,不但要付出许多时间与精力,甚至还要调动各种人脉资源谋求一次机会。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调剂考生的高校一方面会给调剂生机会,另一方面,因为高校本位使然,相关政策也有可能导致调剂生痛失第二次机会,甚至还有可能导致考生失去第三次机会,即无法再调剂到更次一级的高校,进而失去当年被录取的可能。

我们知道,一旦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需要调剂考生的高校就会在官网发布预调剂公告,过了国家分数线但成绩不甚理想的考生会对此加以关注。一旦考生获得高校答复,只需等着复试就可以了,调剂工作也随之结束。

但据报道,不少高校为吸引优秀的考生,往往会建立调剂考生的微信群,其中来自更好高校、成绩也相对不错的考生,便可能得到工作人员让其进入复试的口头承诺。

于是,有些考生就相信了这种承诺。但当一些原“985工程”高校复试结束后,被淘汰学生的到来,自然会挤压先前获得承诺的考生名额,导致后者在“公平竞争”中落败。站在考生角度就是被“放了鸽子”,甚至就此失去当年被录取的机会。

对于此类现象,很多考生已经发出了不满与“呐喊”。他们所得出的“教训”是不能过分信赖预调剂,其不稳定性强,随时被淘汰,因此要多联系几所调剂高校,给自己多个选择。

然而,一旦考生有多个选择,只能选择其一,自然就会放高校的“鸽子”。

被学生“放鸽子”的高校与导师

如果说高校放学生“鸽子”,受伤害的只是学生个体,学生放高校的“鸽子”,受害的就往往不是一所高校了。因为一旦考生有五六个选择,最终只择其一,受害者就是几所高校。需要注意的是,就目前发生的此类情况看,如果说放学生鸽子的高校大多数并非“双一流”或原“985工程”和原“211工程”高校的话,被学生“放鸽子”的高校则可能包括不少此类高校。因此,这一问题不容小觑。

2019年9月,湖南大学在官网宣布该校69名拟录取研究生未报到入学,公示取消这69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公示称,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因出国、或因工作等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一个月后,苏州大学也公布了一则处理决定,对68名未按照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2019级研究生作自动放弃入学处理。

2020年10月7日,太原理工大学刊登消息称,该校49名研究生逾期两周未履行报到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教育部电子学籍。

上述案例绝非少数。对学校来说,给了某专业名额但因为学生弃学而没有招满,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受伤的不仅仅是专业,还有导师。4月6日,中山大学教授张吴明在其“科学网”博客发文,不无沮丧地说,自己在研究生招生中已数次遇到被“放鸽子”的情况——

学生在联系的时候各种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就差签卖身契了,一旦手握几个offer立马变了个人,完全不考虑给招生单位和老师带来的麻烦。

在他看来,之所以造成此种结果,是现行招生政策给了学生很大的选择权却不让他承担任何风险,但对招生单位来说,却只有被动的责任和义务。这从客观上造成了学生可以肆无忌惮地不守诚信。

“录而不读”将是常态

目前,这种被录取后选择放弃报到的现象,被称为“录而不读”。对此,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

事实上,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研究生录取中,也有越来越多被录取本科生选择放弃,其中有些由于个人原因,但大多数是对所上大学不满意,最终选择出国留学。这不单单是考生的诚信问题,仅凭考生的诚信与承诺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高校与考生双方立场来看,两者矛盾很难调和。考生要多重选择,最终只能选取一所高校;高校希望报考者越多越好,但也只能选拔少数优秀学生。从发展趋势看,“录而不读”现象将会越来越多,因为学生在当下的选择机会越来越多,特别是对录取高校不甚满意时,很多人都可以选择到国外就读。

我个人以为,应该更加客观而理性地看待“录而不读”现象。

第一,高校对此要有清醒和理性的认识。“录而不读”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大趋势,也将是未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的常态。

第二,对于考生而言,这是其个人拥有的自由选择权利。但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的个人选择。对于那些对高校和导师做出承诺、接受录取,最终由于个人原因而导致高校资源浪费的当事人应予以谴责。但总体来说,谴责也仅是道德层面上的,对于现实并无太大帮助。

第三,高校应有应对措施。我们可以借鉴国外高校经验,它们在录取时,对于“录而不读”现象都有预判和充足考虑,多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可能不来者,或者用全额奖学金加以“利诱”,或者对此作心理准备。这样做的目的是不流失当年的招生名额。因此,我国高校也应提前部署,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让自己的招生名额受损,让高教资源白白消耗。

招生漏洞的根源

造成考生“录而不读”的根源何在?我个人以为原因很多,但根源在于进入复试的人数比例设定过死,几乎不能逾越,且很多高校有一个很糟糕的潜规则——对于复试中无法录取的学生,将其复试成绩定为不及格。

当前,研究生复试大都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设定在1:1.2,也有设定在1:1.2到1:1.5之间的,但更多高校还是严格执行1:1.2的比例,即如果全校要录取1000人,那么将会有1200人前来复试。这样看来,复试的录取比例并不低。

但研究生考试都是按照二级学科乃至三级学科的方向录取。有些二级学科人数较多,如外语专业中的英语专业,一般院校每年可以招收到60~100人,但日语、德语等专业则可能只有5~10人。对于这些专业来说,如果招收10人,复试只能准许12人参加,那么一旦出现复试不合格或有人不来的情况,则极易因为无法补录而导致名额缺失。

为此,提议各高校依据每年差额复试比例及最终录取人数情况,并根据当年报考人数大体情况确定差额的复试比例。该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每年浮动。

这样的设定首先可保障更多学生进入复试阶段,这实际也给了学校更多选择自由。因此,如果有学生不达标或“录而不读”,高校也可以自上而下地录取其他候选人。这从一个侧面保障了学生继续拥有放弃与自由选择的权利。

对于为何将不录取或无法录取的学生成绩确定为“不合格”,据说是因为有学生拿自己的成绩质问高校:既然我成绩合格,为何名落孙山?对此,学校完全可以用“招生名额有限,还有更多更优秀的学生”加以回答。但若将其成绩硬判为“不合格”,一则会导致对学生的不公平,至少封堵了学生调剂到其他学校的可能性;二则对高校自身也不利,相当于缩小限定差额的人数比例,未来一旦需要替补,这些考生根本替补不上来。

也许有人会说,过高的复试比例预示着更高的淘汰率。我想如果考生只选择一所高校,那么人越多,竞争自然越激烈,淘汰率也越高。但当下并非如此,考生在调剂时是有更多选择的。那么这些增加的差额比例,实际上增加了学生入读高校的机会。对高校来说,更多的生源即使不能保证可以招收更多优秀学子,但起码不用再担心有人“录而不读”了。如此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当然,研究生招录政策中还有其他需要完善的地方。不过,总体而言,研究生“录而不读”现象需要引起高校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弥补政策漏洞,最终达到不浪费高等教育资源、使考生和高校双赢的最佳结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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