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王大鹏:应推动可再生能源和交通行业融合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 侯瑞宁
“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与其他产业进行融合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特别是交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
5月12日,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举行的交通能源转型产业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作出上述表述。
王大鹏指出,中国可再生能源将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进入大规模、高比例、低成本市场化发展的新时代。
截至2020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规模的42.2%。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但随着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制约可再生能源的土地消纳问题日益突出。
王大鹏认为,交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既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空间,也有利于推动交通能源低碳转型,共同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贡献。
王大鹏建议,从三大方面推动可再生能源和交通等行业的融合发展。
首先,加快新能源和交通等融合发展项目的推广应用。
“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应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就地利用与外送消纳并举的方式。当前土地因素已经成为制约新能源发展,特别是在中东部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服务区、加油站等区域具有大量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具备开展“光伏+”等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和就近利用的有利条件。
其次,推进电动汽车的融合发展,是破解当前新能源消纳问题的重要措施。
王大鹏认为,未来随着电动车汽车应用进一步扩大,电动汽车功率将十分可观,通过管理将分散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行整合,通过市场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与电动汽车充换电匹配,实现车电互联,将提高新能源发展,也将大大提高交通领域的新能源占比。
最后,探索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的利用。
王大鹏表述,氢能作为零碳清洁的能源载体,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不仅是清洁制氢的重要路线,且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大规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
王大鹏称,“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可以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的产业发展,推广燃料电池在工矿区、港区、船舶重点产业园区的示范应用,提高交通领域的绿氢比例。在现代化工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也可以重点开展能源化工绿氢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