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 “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已经国务院同意,印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更高层面、更大力度上推动形成多部门有机协同、与地方政府有效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凝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合力。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众需求,实施精准改革,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点,从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切实提高专利、商标申请质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以及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六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
《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缩整体注册授权周期。到2021年底,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2021年全年完成发明专利审查结案135万件,发明专利审查周期由20个月压缩至18.5个月,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缩至13.8个月,力争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审查周期压缩目标。同步压缩其他业务审查周期,到2021年底,将商标转让审查、异议审查、驳回复审、无效宣告平均审查审理周期分别压缩至1.5个月、12个月、5.5个月、9个月,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再压缩五分之一。优化专利授权公告和公报出版流程,专利授权公告平均周期压缩至3周左右。
《通知》要求调整资助和奖励政策。提出各地区、各部门清理完善各项涉及专利的奖励政策和资格资质评定政策,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格资质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2021年6月底前,全面取消各地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着力营造潜心研究氛围,促进多出基础性、原创性成果。到2022年底,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3件。加强商标、专利审查监管,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对重大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依法不予受理或快速驳回,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实行批量审查。
《通知》还规定了提升信息化水平,简化业务办理环节,健全多样化审查模式,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指导力度,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发展;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信息价值,提升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能力,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等举措。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更好发挥知识产权的制度优势,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路上的“开山斧”“点金石”,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而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记者李倩 通讯员刘文雯)
(编辑:窦一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