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高”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侵犯人身自由每日赔偿373.10元
2021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公布了新的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
新标准适用的是2020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国家统计局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7379元;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这一数额比去年的346.75元多了26.3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21年5月20日起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020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曾通报,国家赔偿法施行25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约22万件,其中司法赔偿约6万件;2019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是1995年的约11倍,其中司法赔偿约2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