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桐乡:通过合理的教育资源规划,增强老百姓生育愿望
如何缓解“生了孩子养不起”难题并增强老百姓的生育愿望?近日,浙江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在答复市九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58号提案和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7号建议时介绍了上述问题的应对之举。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 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 、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同时,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和桐乡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工作的通知》(桐卫发〔2020〕88号),为夫妇一方是本地户籍的人员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从而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致残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桐乡市卫生健康局称,这是应对出生人口下降,提高出生率的重大措施。
为缓解养不起这一难题,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桐乡市出台了《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办发〔2020〕67号),方案中明确要求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利用社区用房,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多方力量在社区新建、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同时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多元化发展。发挥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开展托幼一体化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满足家庭多样化的照护需求。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在教育上,全市通过合理的资源规划,增强老百姓的生育愿望,以更好地应对出生率下降问题。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协同发展,是桐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也是“学在桐乡”教育品牌培育的关键之举。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类资源,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继续向农村倾斜。一是通过农村学校改造、兼并薄弱学校、撤并部分村校等途径,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加快推进农村集团化办学。探索实施教育集群特色发展,带动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在乡镇进行集团化办学的探索。先后成立了濮院小学教育集团、崇德小学教育集团、高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等较大规模的学校集体,形成了良好的区域教育生态。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在答复时还回顾道,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孕产妇保健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高龄高危产妇和疤痕子宫明显增加,产科安全受到严峻挑战。我市严格按照《嘉兴市高危妊娠管理细则》执行, 进一步完善孕产期保健的管理措施,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五色”评估,分级管理。医院开设高危门诊,负责做好孕28周后孕妇的高危筛查和高危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做到提前住院和定向分娩,组建危急重症抢救专家组,发现重症高危孕产妇实行24小时内上报,并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障孕妇生命安全。做到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保障母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