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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向周边单位员工提供

时间:2021-06-18 21:46:01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北京鼓励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向周边单位员工提供

6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据悉,2018年6月,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京建法〔2018〕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目前共有13个项目、3822套(间)房源取得开工手续,已计入北京市政策性住房建设筹集计划。

为完善上述11号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于今年5月31日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改建工作总体要求、改建标准和改建程序等内容。

所谓“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不动产权(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用途为办公、商业、旅(宾)馆、厂房、仓储等非居住类型的现有存量建筑,由实施主体按照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装修改造,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后,面向周边单位员工或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提供的宿舍。改建完成投入运营后,应按照“11号文”规定签订租赁合同。

此次《通知》主要明确了五方面内容。一是坚持“以区为主、市级统筹”工作原则,各区政府应建立完善宿舍型租赁住房改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商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鼓励宿舍型租赁住房改建项目业态混合兼容,同一项目内可兼容多种功能,租赁住房、研发、办公、商业等用途可混合利用,促进产业融合和新业态发展。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将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工程纳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范围,并且要求各区加强运营监管,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给予处置。

四是提出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改建项目可申请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水电气热执行民用价格。

五是继续强调面向周边单位员工或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提供。

对此,中指研究院调查事业部研究副总监战雪指出,职住分离是许多租户面临的现实困境。该政策的重要精神是促进职住平衡,给租户带来切身的利益。将工作地附近的非住宅改为职工宿舍可以很好解决职住分离的问题,大幅缩短租户的通勤时间,切实提高租住者的幸福感。

从对租金的影响来看,战雪认为,该政策涉及的项目规模不大,本身对租金水平造成影响相对有限。同时,改造和入市也需要较长的时间,进一步降低了对现有租金的冲击。相反,在供给更为充足的情况下,中长期的租金水平将会得到进一步的稳定。

按照规定,非居住建筑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项目运营期间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征收、拆迁的,按原用途和建筑面积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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