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两商户将5吨无证进口猪肚卖到农村办酒席,被罚近四百万
浙江两名经营者将5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疫的进口冷冻猪肚,销售至农村集市或农村酒席使用,其中部分在超过保质期后售出,目前涉案两商户已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83.89万元。
7月2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丽水市莲都区叶某某和梁某某从2019年11月开始,在明知没有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等报关手续的情况下,从刘某某处购进335箱共计5.025吨无中文标识的乌克兰进口冷冻猪肚,并存放在农村冷库。
购进猪肚后,叶某某和梁某某利用元旦、春节节日,农村集市以及农村办酒席对猪肚需求量增大,农村地区消费者辨别能力较差的特点,将涉案猪肚以575元/箱左右的价格销售至农村集市或农村酒席使用,总计涉案金额20.2余万元。其中,有21箱超过保质期后售出。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冷冻猪肚,该猪肚未经检疫且部分猪肚售出时已经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从事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多个违法行为。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总计罚款383.89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