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地楼市密集调控,房住不炒依旧是主旋律
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公布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
住建部官网截图7月24日,召开的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坚持“三稳”目标,落实长效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坚定不移推进落实好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和处置,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7月29日,住建部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五个热门城市,要求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无疑,中央对于“房住不炒”的主旋律依旧没有改变!
那么各地楼市呢?
据本站统计,截止目前,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已有13个热门城市接连发布调控新政,分别从控房价、税收、限购、限售以及土拍等多方面来维稳楼市,坚持“房住不炒”!
7月23日,上海出台新政打补丁。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且受赠人需要满足国家及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
7月26日,无锡宣布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格,并且首期公布了100个小区;
7月28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公告,对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进行征求意见,今后将进入“凭房票买房”的时代。意见稿提出,购房先申请购房资格,符合条件才能领到购房的“房票”,有效期60天;
8月2日,东莞发布新政,不满5年出售征收5%增值税,热盘限售5年;建立二手房成交指导价制度;
8月2日,广州黄埔区宣布取消试行一年多的人才购房政策,人才窗口正式关闭;
8月2日,金华宣布市区内,新购买的商品房和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8月3日,宁波公布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指出将打造全方位的人才安居支持体系,还将试点集中建设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加大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力度;
8月5日,杭州调控升级,落户未满五年购房需配套两年社保;非杭州户口的家庭,需在杭州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四年;
8月5日,北京出台新政,若婚前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离婚3年内,不可再在本市购房。
8月5日,成都出台新政,对房产赠予打补丁,受赠人如无购房资格,则5年内,这套房产还视为在赠与人名下,杜绝赠与腾房票。
8月6日,深圳发公告称中止第二批集中地块供应;7月31日还发出意见稿,拟推行推行大学区招生,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8月7日,衢州发布新政,市区购房非户籍家庭限购1套,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延长至5年;144㎡以上住房,备案起5年内不得转让;
8月9日,惠州发布“惠8条”新政,重点有:惠阳大亚湾片区,对外地客购买第二套开始进行限购。土拍采用熔断+竞配建+竞品质+限房价模式。
那么南京呢?
虽然南京的新房价格一直环比增长,但在楼市的整体把控上,南京还是很“稳”的,调控政策相对温和、灵活。当然,今年上半年,南京政府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不少相关政策来促进楼市良性发展。
如逐步提升人才、无房户的准入门槛,严查虚假报名资格、严控限购政策,照顾无房刚需家庭,统一报名渠道......
2月9日 发布新的落户政策
2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5号),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图源:南京市人民政府重点如下:
1、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我市累计认可;
图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2、全面深化居住证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教育权益,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权益等。
图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3. 实施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毕业后可以迁入就(创)业地。
图片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4月18日 明确四区落户限购政策
4月18日,南京出台《关于明确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购买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4月19日起执行,对2月发布的《暂行办法》有关落户人员,在购房政策方面进行了新的明确:
1、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区域示意图2、多次以《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以最近一次落户时间为准开始计算2年限制期限。
3、通过《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人员须至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4、办理落户后的第二天方可办理“四区购房证明”。
特别提醒:《通知》,仅针对浦口、六合、溧水和高淳区四区新落户人群,南京市原有的住房限购政策不变。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5月28日 升级无房家庭购房资格门槛
5月28日晚,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对无房家庭购房认定标准进行了升级:
1、“无房家庭”须南京市户籍,且在南京市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2、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如无法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须在南京落户满5年。
同时明确,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要求:
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比在60%以上,且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3倍以上的,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30%提高到40%。
新政自2021年5月29日起实施。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截图6月26日 人才资格造假两年内不予买房
6月26日晚20:00,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了《关于调整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从五方面对购房证明的开具工作进行了调整。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官网截图《通知》显示,自2021年6月28日起,除了南京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由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并且申请材料齐全当面办结、实行唯一编码电子证明外,本次《通知》对于人才购房查验以及虚假申报行为也进行了更严格、更严厉的举措。
如,对于虚假申报行为的严惩,申请人在申请购房证明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的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7月15日 南京建立统一在线报名平台
7月15日晚,南京房产微政务官方发布消息称,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范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报名工作,将建立全市统一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线报名平台(南京房产微政务“宁小通”),发布报名信息、统一报名入口、规范报名条件。
自7月19日实施之日起,核发预售许可(现售备案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购人须通过“宁小通”平台报名。市、区房产部门对“宁小通”平台运行情况实时监控。
针对部分关注度较高的商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供应方式上市销售,申购人自报名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示当日止,仅可参加一个集中供应项目的购房报名;非集中供应的项目,申购人可参加多项目报名。
写在最后:
自今年年初,深圳以二手房指导价打响今年楼市调控第一枪起,全国已累计发布调控政策超330多次!在房住不炒的基调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楼市调控不断查漏补缺,打补丁,致使楼市健康稳健的发展。
此外,今年央行在发布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着重强调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所以“房住不炒”依旧是主旋律,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整治房价、维稳楼市的决心坚决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