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博@中国日报
本周孟晚舟引渡案进入最后一周的庭审,代表孟晚舟的辩方律师和代表美国的检方律师围绕美国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孟晚舟欺诈进行了辩论。
美方声称孟晚舟的虚假陈述欺骗了汇丰银行,产生了损失的风险; 辩方律师指出美国所谓的“欺诈”诉讼有“致命缺陷”,汇丰银行没有任何损失,本案呈现的是“三无”特征:无虚假陈述、无损失后果、无因果关系。
第一,无虚假陈述是指孟晚舟在用演示文件向汇丰银行高管介绍华为和星通公司在伊朗的业务时,明确地说明华为在伊朗有业务,以及华为控制星通公司,汇丰从未对华为控制星通的这种关系有过忧虑和疑问。另外,美方的《案件记录》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支持美方认为华为和星通在伊朗的业务是违规的这一论断。
第二,无损失后果是指汇丰银行并未因孟晚舟的相关陈述而出现实际经济损失,汇丰银行没有因此面临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的实际风险,也没有违反“延期起诉协议”。
第三,无因果关系是指美方所说的孟晚舟的“虚假陈述”与汇丰银行的损失风险并无因果关系。 汇丰在明知星通在伊朗开展业务的情况下,选择通过其美国子公司处理星通的美元清算才出现了风险,不能归咎于孟,没有证据表明孟晚舟知晓汇丰银行的这笔美元清算,孟的陈述与汇丰风险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从上周五到本周二,辩方在庭审中旨在证明美方提供了一份“明显不可靠”的针对孟晚舟的案件记录,而且证据不足,唯一适当的补救措施就是释放孟。辩方要求负责此引渡案的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应考虑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而不应作“橡皮图章”,否则将破坏正义的基本要求。此次庭审将在检方做出回应后于当地时间本周三结束,法官霍姆斯预计将花费一段时间才能做出是否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