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规定,经评审,共评选出获奖成果344项,其中一等奖26项,二等奖119项,三等奖199项。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6日起至9月20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获奖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进行认真核查并严格保密。
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非实名举报的异议;
2.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3.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
4.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5.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联系电话:(010)62003307;6200342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附件
1: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