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约瑟夫·施蒂格利茨文章:新冠肺炎疫情与人类自由 来源: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网9月21日报道 世界报业辛迪加网站9月7日发表题为《新冠肺炎疫情与人类自由》的文章,作者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约瑟夫·施蒂格利茨。全文摘编如下:
美国新冠肺炎病例、住院人数和死亡人数的激增痛苦地提醒人们,疫情还没过去。全球经济不会恢复正常,除非这种疾病在各地得到控制。
但美国的情况实在可悲,因为目前发生的这一切毫无必要。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民众都渴望打上疫苗,美国疫苗供应充足,足以让全国每个人都接种两剂。如果基本上人人接种疫苗,新冠病毒几乎肯定会“消失”。
可是,在美国接种疫苗的人远远不够,无法防止传染性极强的德尔塔变株把多地的病例推至新高。在一个民众貌似受过良好教育的国家,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如此不讲理性、违背自身利益、违背科学、违背历史教训呢?
部分原因在于,美国虽然富有,教育程度却并不像你可能认为的那么高,美国在标准化评估中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表现就反映了这一点。在美国有许多地方,包括一些对疫苗抵触最强的地方,科学教育尤其糟糕。这要归结于进化论和气候变化等根本问题被政治化——这些内容甚至常常被排除在中小学课程之外。
在这种环境下,虚假信息会对很多人产生吸引力。而社交媒体平台既然对传播内容不承担责任,就把“用户参与”最大化变成一种商业模式,传播各种虚假信息,包括有关新冠肺炎和疫苗的虚假信息。
但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一个关键点在于对个人自由的深刻误解,这在右翼中间尤其明显。那些拒绝戴口罩或保持社交距离的人往往认为,这些要求侵犯了他们的“自由”。但一个人的自由是另一个人的“不自由”。如果他们拒绝戴口罩或不接种疫苗而导致他人患病,那么他们的行为就是剥夺了他人更根本的权利——生命权。
问题的本质在于有大量外部因素:在大流行中,一个人的行动影响他人的福祉。只要存在这些外部因素,社会的福祉就需要集体行动:限制有害社会行为、促进有益社会行为的法规。
任何有秩序的社会都需要限制。虽然禁止杀人和盗窃这些法规限制个人自由,但我们都明白,社会没有它们就无法运转。在新冠病毒之后的世界,我们或许可以把十诫解读为:“不可杀人,包括在可以避免的情况下传播传染病致人死亡。”
同样,与公共卫生的社会福利——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相比,安全高效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微不足道。要求所有个人(医疗特例除外)接种疫苗理所当然。很多国家的政府似乎都过于胆怯,不愿实施这一要求,但雇主、学校和社会组织,也就是任何让个人与他人接触的有组织活动,都应该这么做。
正如我们这一年半以来渐渐了解的那样,全球健康是全球公益。只要这种疾病在世界某些地区肆虐,出现更致命性、更具传染性、更耐疫苗的病毒变异的风险就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