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佳来
9月30日,小米集团(01810)发布公告称,将于10月25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采纳Xiaomi EV(小米智能电动汽车业务)的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授权上限为10亿股,占Xiaomi EV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公告显示,Xiaomi EV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小米集团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旨在营运集团的智能电动汽车业务。附属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目的在于,为合资格的人才团队提供获取Xiaomi EV权益的机会,用以鼓励人才团队为Xiaomi EV及公司创造长期价值。通过该计划,Xiaomi EV可通过向符合资格的人才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酬金及/或福利,以灵活方式留任、激励及回报人才。
公告中提到了小米集团目前的投票权情况。小米集团同股不同权的受益人为雷军和林斌,截至最后可行日期,雷军被视为拥有4,191,854,183股A类股份及1,862,325,455股B类股份,相当于小米投票权约65.4%;林斌被视为拥有462,608,829股A类股份及1,937,311,381股B类股份,相当于小米投票权约9.8%。
此前的3月30日,小米正式成立智能电动汽车业务,首期投资为100亿元人民币,预计未来10年投资额100亿美元,小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雷军将兼任智能电动汽车业务的首席执行官。
9月1日,小米汽车有限公司宣布于北京注册,注册资本为10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车整车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限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等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