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我校研究生张某某处分的情况通报》,根据调查结果,认定2020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滥用学术成果署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决定给予张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9月20日,“如何看待北京理工大学某硕士生被指几乎一字不差地抄袭论文?”登上知乎热榜。知乎用户王剑锋发文称自己的一篇投稿论文被泄露并且被严重抄袭,涉嫌抄袭的论文共同一作是一名来自北京理工大学的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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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公告称已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9月30日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对我校研究生张某某处分的情况通报
2021年9月18日,网上出现对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涉嫌论文(共三位作者,张某某署名第二,其他两位作者非北理工师生)抄袭的举报,学校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9月19日至20日,学校工作组积极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发布情况说明。9月21日,学校工作组召开调查会议,分别约谈张某某及其导师,并通过电话对论文第一作者高某某进行了调查。
学校工作组根据当事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调查确认:被举报的我校研究生张某某在arXiv平台以第二作者兼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布的论文,由第一作者高某某提供;高某某向张某某明确表示该论文由自己撰写,请张某某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把论文发布在arXiv平台上;张某某在未核实论文来源且未参与论文工作的情况下,同意署名并使用自己的学校邮箱地址,将论文上传到arXiv平台;在举报人通过邮箱地址联系张某某询问论文相关情况时,张某某还掩饰称自己“参与了部分代码和实验”,未说明真实情况;该论文内容与张某某在校课题研究无关,以上行为张某某未向导师进行报告。
9月23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工作组调查结果,经充分讨论,认定张某某“滥用学术成果署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建议对其进行严肃处理。9月27日,校学生纪律处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结论和《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决定给予张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已将此处理结果向张某某和举报人分别进行了通报。
北京理工大学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学校有明确的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建立有严格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和处理规章制度,对学术不端行为绝不姑息,一经认定都会予以严肃处理。
今后,学校将持续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