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今年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2735元 来源:南海网
10月21日上午,记者从海南省2021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前三季度,海南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35元,同比名义增长10.0%,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0.1%,居民收入稳步增加,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2021年前三季度,海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55元,名义增长9.1%,实际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50元,名义增长12.1%,实际增长12.9%。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居民收入仍然保持了两位数增长,与2019年前三季度相比,两年平均增长6.7%,比上半年两年平均增速提高0.1个百分点。
从增长因素和动能看,海南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
其中,经营净收入增速最快,对居民收入的增加额的贡献最大。前三季度,海南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速达28.5%,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的贡献率为46.4%,居四大项收入之首。经营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经营环境改善拉动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在国外疫情反复、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背景下,海南旅游和消费市场迎来恢复性增长,带动居民家庭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33.7%。其次,前三季度海南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上涨、橡胶出售量价齐升,促进居民家庭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14.3%。
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就业形势良好。据悉,在城镇方面,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居民务工时长明显好于上年,带动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1%;农村方面,冬季瓜菜产销形势良好带动农业用工需求增加、工资水平持续提升等因素推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三季度农村从业劳动力同比增长10.3%,外出劳动力月收入同比增长15.6%。务工人数和工资同步增长拉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0.7%。
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00亿元,同比增长34.2%。其中,税收收入增长49.9%,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81.6%,比上年同期提高8.5个百分点。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4.70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支出分别增长7.1%、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