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市倒计时!北交所发布交易、会员管理规则,7大基本业务规则悉数面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记者 | 王鑫
11月2日晚,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下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下称《会员管理》)2件基本业务规则及31件细则指引指南。上述业务规则自11月15日起施行。
《交易规则》明确,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为北交所上市股票的交易方式,其中竞价交易将引入做市商机制。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北交所对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
北交所明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退市整理期首日的股票交易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会员管理》对会员资格的取得、变更及注销做出了规定,对会员开展经纪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等各项业务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对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教育管理做出了指引。
《会员管理》明确,交易所可对会员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违反业务规则的情形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此外,北交所发布的31件细则指引指南涵盖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公司监管、证券交易、会员管理等方面。
截至11月2日晚,北交所7件基本业务规则已全部发布。此前,北交所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业务指南,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
据悉,下一步,北交所还将陆续发布涉及QFII和RQFII证券交易、发行上市审核标准的适用要求等相关业务规则,同时积极开展企业培训、投资者教育、会员接纳等规则实施的准备工作,为北交所的开市和运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