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微医、水滴收到银保监会罚单,又是“首月0元”虚假宣传惹的祸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北京报道 11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对水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水滴经纪”)和微医(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微医经纪”)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水滴经纪被罚100万元,两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予以警告;微医经纪被罚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万元并予以警告。
微医、水滴因何被罚?
具体而言,微医经纪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微医经纪通过“大家帮保险”微信公众号销售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安心财险”)承保的“大家帮百万医疗险”产品,宣传销售页面列示“首期0元”或“首期3元”等内容。根据安心财险向银保监会备案的《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8款)》的保费计算公式,缴费方式分按月缴费(12期)和全额缴费两种,对于按月缴费方式,投保人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首期不应为0元或3元。微医经纪实际销售“大家帮百万医疗险”采用按月缴费方式的,首月收取保费均为0元或3元,与按照备案保险费率计算的首期应收保费不一致。
水滴经纪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
一是销售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保险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涉及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四款产品。
根据安心财险个人住院综合医疗保险、老年综合医疗保险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的保费计算公式,每期缴纳保费应相同。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各分期保费。
安心财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综合医疗保险2017版B款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中,未约定保费可以分期缴纳,仅有“短期保费计算方法:短期保费=保险期间/365×保险费”。水滴经纪对年缴保费按月分期收取,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低于其余同等时间各分期保费。
二是销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水滴经纪通过微信平台公众号及“水滴保险商城”APP销售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综合医疗保险。该产品在银保监会备案的条款费率表仅有“按月缴费(首月投保0元,其余分11期支付)”描述,水滴经纪实际销售时首期保费按“首月3元”收取。
机构、人员“双罚”
银保监会表示,微医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微医经纪罚款1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相关责任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
水滴经纪销售安心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水滴经纪罚款50万元。
水滴经纪销售太平财险保险产品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水滴经纪罚款50万元。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相关负责人分别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
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近年来,“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出现,且还与共享单车、充电宝等消费场景紧密结合,有的消费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这种营销引流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易引发消费纠纷或投诉。
10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称,从保险产品本身看,一些“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
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故意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诱导销售等风险,银保监会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注意因需购买保险产品,不被“免费”迷惑;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信息再签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享保障。
(作者:李致鸿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