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共同开发氢能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拟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正源”)以成立合资公司形式,开展氢能产业发展合作,充分利用巨正源聚丙烯项目的副产氢资源,共同推进氢能相关技术开发与市场化运营。
特别风险提示:
1、目前,氢能源相关产业和市场尚未成熟,尚处于应用示范发展阶段,预计未来受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成本控制、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参与氢能产业发展受诸多因素影响,相关项目实施的进度和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公司与巨正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氢能技术开发与市场化运营,虽然在氢气资源方面具有优势,但项目推动节奏仍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充装设施需获得当地政府的前置审批程序等;此外,项目效益受终端销售价格、广东省补贴政策、项目运营成本、采购成本等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公司参与氢能产业发展的背景
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发展低碳能源成为时代重任。氢能作为清洁的低碳能源,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多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陆续出台,我国氢能产业发展正步入快车道。
2020年11月,广东省发改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着力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多渠道增加氢源供应,加快推进加氢站规划建设等。
2021年8月,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将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示范期为4年,“氢能供应”纳入重要的积分核算。
根据公开信息,中国氢能联盟预计到2030年,中国氢气需求量将达到3,500万吨,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5%。到2050年氢能将在中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至少达到10%,产业链年产值约12万亿元。
由此可见,氢能产业符合未来清洁能源发展的趋势,发展空间巨大。
二、公司参与氢能产业的发展规划
经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省氢能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公司当前业务及布局具有较大协同性与匹配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定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公司氢能业务的规划与实施,包括氢能团队组建与优化,制定公司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发展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明确未来参与氢能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等,初步确定的布局方向如下:
1、制氢及净化技术的开发、引进,相关低碳环保技术的研究与合作,储运技术与标准的论证与实施,涉及氢气安全的全流程保障措施等。
2、前期关键氢气资源的开发与保障,PDH装置副产氢的提纯、储运、充装。
3、利用自身在原料气端的优势,在满足能耗、成本优势的情况下,开展天然气重整制氢,并匹配相关的“碳捕捉”与“碳利用”技术,降低碳排放。
4、利用低谷电,尝试开展电解水制氢,补充氢气供应。
5、根据市场、成本与储运技术的发展情况,探索“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可行性,以及规模化“绿电制绿氢”的可实现程度等。
6、在珠三角地区布局、整合、改装加氢站,打通生产—储运—充装—销售等环节。
三、公司与巨正源共同开发氢能合作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丰集团(甲方)与巨正源(乙方)于2021年12月3日签订了《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开发氢能的合作协议》,就合作开发氢能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一)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氢能利用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为了确保双方在氢能方面合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双方计划共同推进氢能的技术开发与市场化运营,包括关键技术开发、储运、充装、销售等,氢气来源为乙方PDH装置生产的氢气。本合作协议为双方意向协议,关于甲乙双方在合资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后续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2、合作方式
为了更好更快地推动双方的合作,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就共同开发氢能发展深度合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拟注册地为广东省东莞市,甲方(或甲方的控股子公司)作为总牵头方主导开展成立合资公司及合资项目相关工作。合资公司出资比例暂定甲方(或甲方的控股子公司)60%,乙方(或乙方的控股子公司)40%。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在成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中规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合资项目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3、氢源供应
乙方旗下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PDH装置一期(已投产)年产2.5万吨氢气,二期项目规划年产2.5万吨氢气。由乙方旗下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合资项目建成后及实际对外供应产能范围内,向合资公司供应氢气,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4、氢气采购价格
按照双方另行商定的定价方式确定合资公司的采购价格,该价格需符合公允性要求。
5、项目运营
甲方应给予合资公司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加氢站布点和审批、日常运营等方面充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在合资公司设立后6个月内建成氢气供应装置并对外投运,保障合资公司安全、合法、有序营运。合资公司对外销售氢气的价格,不得超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价。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合作对方: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04月01日
(2)注册资本:73,186.9566万元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石新琦
(5)主营业务:巨正源主营业务包括高分子材料业务、石化仓储综合服务、石油制品贸易等。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东莞市立沙岛投资建设12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以下简称“聚丙烯项目”),其中一期聚丙烯项目已于2019年投产,主要产品为聚丙烯(60万吨/年)及副产高纯度氢气(2.5万吨/年);二期聚丙烯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
(6)巨正源系广东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据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巨正源总资产为770,599.60万元,净资产为268,927.2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8,133.31万元,实现净利润56,472.14万元。巨正源为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31200),目前正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巨正源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开展氢能产业布局,以及与巨正源在氢能的技术开发与市场化运营方面展开合作,符合当前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发展前景较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打造“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的战略定位,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氢能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在东莞立沙岛的码头仓储基地与巨正源聚丙烯项目实施地邻近,具有较强的协同性,有利于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与实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造成明显的资金压力,由于项目尚处于推进阶段,预计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目前,氢能源相关产业和市场尚未成熟,尚处于应用示范发展阶段,预计未来受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发展、成本控制、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参与氢能产业发展受诸多因素影响,相关项目实施的进度和效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公司拟与巨正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氢能技术开发与市场化运营,虽然在氢气资源方面具有优势,但项目推动节奏仍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充装设施需获得当地政府的前置审批程序等;此外,项目效益受终端销售价格、广东省补贴政策、项目运营成本、采购成本等因素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开发氢能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