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顾雏军获国家赔偿,但属于他的商业时代已远去 来源:雷达财经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前科龙集团实控人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
顾雏军作为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曾拟拥有5家上市公司。“郎顾之争”让顾雏军陷入舆论争议的同时,也引发监管部门的注意。其本人于2005年被捕,2008年因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680万元。
但顾雏军始终坚称自己无罪。2012年提前获释出狱后,顾雏军更是开始了自己的申诉之旅。
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再审决定。2019年4月,最高法宣判,对顾雏军所犯两项罪名予以撤销,对第三项罪名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顾雏军获得了国家赔偿,但属于其时代已远去,其再难像2000年初那样,在资本市场掀起巨浪。
创建“格林柯尔系”,曾拥有多家上市公司
1959年,顾雏军出生于江苏泰县,曾在当地农村参加上山下乡劳动。1981年,顾雏军从江苏工学院动力工程系本科毕业;三年后,天津大学热能工程系研究生毕业。
1985年,顾雏军进入天津大学热能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88年提出了后来被称为“顾氏循环”的理论,并在此后发明了格林柯尔制冷剂。
凭借格林柯尔制冷剂,顾雏军打开了海外市场,并获得了第一桶金。1995年,顾雏军成立了格林柯尔中国有限公司,并在天津建立了制冷剂生产基地。2000年7月,格林柯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此后,顾雏军开始不断收购,一手打造了“格林柯尔系”。
2001年10月底,顾雏军以5.6亿元收购了科龙电器20.6%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此后,2003年5月顾雏军以20.7亿元收购美菱电器20.03%的股份;同年12月以4.18亿元收购亚星客车60.67%股份。2004年顾雏军再次出手,4月以1.01亿的价格收购襄阳轴承29.84%的股权。2004年8月其还以1.84亿元的价格收购商丘冰熊。
至此,顾雏军旗下拥有数家上市公司。2005年1月,顾雏军登上了第二届“胡润资本控制50强”的榜首,在首个中国内地富豪榜的中国内地百富榜中排第83名。
值得注意的是,彼时顾雏军收购的四家公司全是国企,公司被收购后业绩变好,被称为“国企救星”。为此,2004年顾雏军成为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被看作“用10亿元的资本杠杆撬动上百亿的企业”出色企业家。
但出尽风头的顾雏军,也引发了外界的质疑。2004年8月,郎咸平发表的一次演讲,矛头直至顾雏军。郎咸平称,顾雏军以七种手法侵吞国有资产,在收购活动中卷走国家财富;并归纳为“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引人”、“借鸡生蛋”七个表述。
与其他被点名的公司不同,顾雏军向郎咸平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删除演讲文章并道歉。“郎顾之争”由此拉开序幕。
被捕入狱,公司退市
在舆论越演越烈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开始调查。2004年12日,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向科龙电器发出担保信息自查通知;次年4月,其他上市公司所在省份开展联合调查。2005年5月,科龙电器公告称,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国证券法例及规则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2005年7月,顾雏军从上海飞往北京,在首都机场被公安人员带走。此后,包括顾雏军在内的9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
2005年9月,海信空调与格林柯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9亿人民币换取了科龙电器26.43%的股份。同年11月,长虹集团以1.45亿元收购了格林柯尔美菱电器的股份。次年7月,亚星客车母公司出资1.65亿回购格林柯尔的股权。
顾雏军自己的格林柯尔于2007年5月从港交所退市,顾雏军的商业布局已成一盘散沙。顾雏军本人于2008年1月被广东神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60万元;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680万元。
部分罪名撤销,获国家赔偿
2012年9月,顾雏军提前获释出狱。出狱三天后,顾雏军在北京召集上百名记者现场喊冤,称自己遭到迫害,并戴着一顶纸糊白帽,上面写着“草民完全无罪”。
上述案件一审宣判后,顾雏军等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顾雏军刑满释放后,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提出申诉。
2013年12月,最高法将顾雏军申诉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2014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立案审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诉进行审查期间,顾雏军继续向最高法提出申诉。最高法经审查认为,顾雏军提出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条件。依照规定,最高法于2017年12月做出再审决定,并由最高法提审。
2019年4月,最高法宣判,对顾雏军所犯两项罪名予以撤销,对第三项罪名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2022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共计43万元。并返还罚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
对此@央视财经评论称,从被判“三宗罪”,到改判部分无罪,再到如今获得国家赔偿,十多年的坚持与等待,顾雏军终于“要回了失去的东西”。这也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例证。
属于顾雏军的商业时代已远去
出狱多年,顾雏军未能重新建立起成规模的商业版图。
天眼查资料显示,顾雏军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共有33家,其中30家已处于注销状态。
其中,注册资本最高的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已多次出现经营异常。
有分析人士认为,每个时代都会产生特定代表商业人物,现在的风口是元宇宙和新能源,顾雏军的知识结构、年龄和精力,很难去抓住新时代的风口,属于他的商业时代已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