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认第一作者,还怎么鼓励合作?”“严格起来,有时候连共同一作都不算数。”
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家洋的上述观点引起了科技界的热烈讨论。他认为,国内科研界目前通行的“三认三不认”的评价标准,让科学家不愿合作,或不敢轻易合作。
三认三不认:
只认第一作者、只认第一作者单位、只认通讯作者。
不认非第一作者、不认非第一作者单位、不认非通讯作者。
李家洋呼吁,尊重和认可每一位合作者在科学研究中的付出,才能更有利于出更重要、更有影响的大成果,更有利于推动科技进步。
文章发布后,网友讨论非常热烈。
有人认为上述观点对鼓励科研合作有很大意义,但也有人担心一旦放开“三不认”,会加剧论文乱挂名等现象。
更多人关心:有没有更好的办法体现不同作者在科研活动中的贡献?应该如何为合作攻关、科技创新营造更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也让每个科研参与者得到合理的回报?
《中国科学报》采访了多位国内外一线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政策专家,来看看他们的不同观点。
反对:对所有作者一视同仁不公平
▲ 某高校教授张栗(化名):
论文署名排名,从来都是以贡献大小为依据。
从实际情况来看,一篇论文里第一作者与其他作者的贡献通常是显著不同的。包括诺贝尔奖的评选在内,全世界科学界都是认第一作者、包括并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
对论文所有署名作者都一视同仁,实际上是极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学的。
好奇心和对于声望的渴求,是科学家进步的两大动力——科学家本就没什么“利”可得,还不能重视“名”吗?总不能指望所有科学家都很超脱。
虽然不排除有些人确实“比较超脱”,但其实不在乎署名的,往往是已经在国际同行中建立了领导者声誉的“大牛”。他们对于一般的论文成果很少在乎署名、署名排在哪里。但遇到非常重大的发现或进展,也很难说他们不在乎署名和排名。
“大牛”可以不在乎署名,但研究生、博士后必须在乎。
其实,解决合作遇到的问题可以去探索其他办法。不能为了鼓励合作,就要再去制造一个大得多的麻烦,破坏对于论文排名的基本认知。
赞同:这个建议适合“大”成果
▲ 某科研院所首席科学家陆康安(化名):
我的理解是,这个建议主要是针对真正重大的、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特别是强强联手的大型科研项目,一定要承认共同第一作者,乃至更多参与者的贡献。
就像著名的“人类基因组计划”,发表的论文上署名非常之多,你能不认可共同第一作者吗?能不认可除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以外的其他作者吗?
有过相关经验的科技工作者应该知道,重大科学研究和一般较小的科学研究,在组织形式上、各方贡献上是很不一样的。不能也不应该一刀切地进行评价。
我们国家现在需要的是如何鼓励高质量的科技合作,促进真正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出。
投身于这样的科研工作中的每一个人,理应得到尊重和认可。而那些乱挂名、人情稿的课题组,我也不太相信能做出真正的好成果。
至于有人担心承认了后面的作者,就把第一作者的功劳抹杀了。这个我觉得不至于。论文作者排序本来就体现了对贡献大小的判断,一作的功劳是抹杀不掉的。
▲ 海南大学教授王守创:
我比较赞同李院士的观点,要认同共同第一作者,并且也要鼓励合作。同时不要只看作者排位,还要看“作者贡献”这一部分的详细描述。
很多人担心论文乱挂名的问题。我在新闻上看到过一些现象,但主要还是课题负责人的行为规范不到位造成的。身边这种情况则并不多。
我认为第一作者乱署名的情况很少见。
因为第一作者作为项目主要执行者,有所有的原始数据和记录,如果受到不公署名对待,理论上可以申诉,甚至撤稿。
主要是通讯作者的署名比较难界定,是具体指导了项目执行,还是提供了资源或者平台来开展项目?
坦白地讲,在大科研团队,我也不清楚通讯作者本质上由什么贡献来决定。
他山之石:国外是怎么处理的?
▲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后薛潇:
在欧洲这边没有所谓的只看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的说法,因为我们现在发文章有一个比较严格的要求。
拿Nature及其家族子刊来说,都需要在文章末尾专门列出一项“作者贡献”(author contribution),就是要详细解释说明谁具体贡献了什么。
有时候你是二作,但在研究过程中你做的事情比一作更多、更重要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所以我们现在都是一定要写清作者贡献的。
在申请教职的时候,“作者贡献”是重要参考。
我有一个同事,去年拿到了多所著名学术机构教职岗位的offer,他的很多二作文章都被研究院所看重。因为虽然他是二作,但他的贡献很大,在一些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贡献示例然而,这种“作者贡献”也会有夸大成分。如果没有流程控制和严格规定,到底怎么写是难以统一的。
对此,国外有一个“Casrai Credit Taxonomy”(贡献者角色分类计划)的分配标准,是网络开源以供讨论的(上图红色标注部分),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分析:真正的问题在哪里?
▲ 美国贝勒医学院博士高士洪:
强调“作者贡献”的讨论是有意义的。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贡献多数时候很难量化。
比如一人制备转基因动物、提取代谢物,另一人做层析、质谱实验,又一人负责下游数据分析,完成一个代谢组的小课题并撰稿。恐怕很难说得清谁的贡献“最大”。
理想状态下,奖励、升迁、经费申请都不应该拘泥于作者的署名发表情况,而应着眼于其具体参与工作的精细程度、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
但是这就要求考察方花相当大的功夫来了解实际情况,比直接看“三个一”或者影响因子更费时费力,还要考虑人为影响因素。
考研分数、影响因子、一作文章数、通讯文章数,这些科研人员“升级”过程中面对的考评方式虽然略显生硬冰冷,但是也体现着高校建立量化公平性考核的追求。
我认为如何客观考评一个科研人员的能力和潜力,可能才是讨论“三个一”现象背后的根本问题。
▲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梁正:
论文作者排序、通讯作者标注作为学术出版规范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以自然科学为例,第一作者应该是论文合著者公认的主要贡献者,是主要研究工作的完成者和论文主要撰写者,不论是学术评价还是评奖,都是这样认定。
而通讯作者需要对文章的学术规范性、严谨性负责,同时也往往是研究整体思路的提出者和研究资源的实际提供者。
问题在于,如何去用这个指标。
为什么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三认三不认”的现象?是因为在评价的时候缺乏同行、或者小同行的意见。评价权甚至不在科学共同体的手里,而是由管理部门按照行政管理的逻辑“自外而内”进行评价。
当无法从专业角度评判的时候,就只能依靠署名、排序这种可量化的指标。
实际上,国外学者过去并不那么在意作者的排名,包括SCI、SSCI等一些期刊索引和引用指标。因为论文和期刊排名对他们影响并不大。
整个科研资助和评价体系更看中研究工作本身的质量、学术共同体内部的认可,而不是这些量化指标。
另外,不同学科之间,署名和贡献分配也有差异,不能对所有学科用同一把尺子。
建议:到底怎么做才好?
▲ 同济大学副教授齐鹏:
承认第一作者的重要价值,客观上是合理的。前提是评价机制没有问题,即谁的贡献大,谁做的工作多,谁主导了研究,谁就是第一作者。
但由此衍生出来的一些边缘性的操作,可能会导致抢一作、占排序的现象产生。
我认为破局的关键还是破除“唯论文”。
在国际顶级的高校里,除了论文之外还看领域内的同行评价与认可度,在这个领域里所做的贡献。而且不同学科也应当设立不同的评价体系。
以我从事的机器人工程学科为例,我更认同应该做更多实事,而不只局限于写论文。
论文是一个有限的精华提取,不能呈现所有细节。如果能够凝结出一个产品,产生出实际的效益,我想它比呈现出一篇论文价值更大。
目前国内的评价体系不够成熟,还是以论文主导。虽然有一些额外的因素,但是大家的观念没有彻底的改变:能用论文评的就不会采取别的方案。
完善非论文工作的成果评价体系,降低论文评判的重要性,才可以缓解当前问题。
▲ 梁正: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纯地取消作者排名,那样更会出现“挂名搭车”的现象。
如果没有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比如出台举措去打击论文署名不端问题,最终效果也不会好。
从国外科学共同体建设、科研资助与评价的成功经验来看,真正应该做的是改变背后的科研激励机制。不把量化指标与职称、资源分配等挂钩,把学术评价权交给真正了解相关研究的小同行。
从科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应缩小资源分配的差距。在过去,资源较为稀缺,只能集中在个别生产力较高的人、个别项目上,均匀分配的话起不到激励效果。
但中国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在很多领域已经不是跟随者了,而是要去做更多的探索。
这就需要缩小资源分配差距,鼓励大家在不同的方向上去探索。这时硬把大家分出一二三等来,特别是通过一些形式化指标,由“外行”来进行评价和选择,对整个科研生态是有伤害的。
如果这些评价指标不再跟资源分配挂钩,大家也自然不会在意了,而是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研究上,科研管理和评价的难度也反而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