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胡晓炼表示,进出口银行对外贸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绝对不是“出口补贴”。
胡晓炼强调,按照WTO的界定,判断是否算“出口补贴”,一是看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资源是不是无差别的,还是说只针对某一类企业或某一类领域、某一类产品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二是提供的贷款利率是不是显著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进出口银行对外贸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绝对不是补贴。作为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官方出口信用机构,进出口银行和国外的官方出口信用机构一样,都可以对外贸企业提供支持,也符合国际惯例。
进出口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对象不是特定类的企业或特定的领域。既支持大企业,更注重支持中小企业;既支持中资企业,也支持外资企业,这些都是无差别的。利率也是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的,进出口银行的资金是从金融市场融资来的,融资成本也是不低的,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发行利率、发债利率差不多,经营实行保本微利。在这种情况下,进出口银行不会也不可能以大幅度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利率给外贸企业提供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