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赵珺)“请双方代理律师阅读笔录,并在手机屏幕上签名。”近日,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以线上庭审方式,审理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因原告和被告身处两地,无法到现场参加庭审,经双方同意,法官决定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仅用一小时,这起案件便审结完毕并当庭作出宣判。
近年,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提高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更好满足职工群众司法需求;启动远程“云办案”模式,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司法更加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