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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维维集团收警示函

时间:2022-05-19 19:46:40 |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5月19日电 在违规减持近两个多月后,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集团”)收到罚单。

江苏证监局网站19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江苏证监局对维维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2021年11月25日,维维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盛集团”)转让了部分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维股份”)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2022年2月28日,维维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15.54万股,占维维股份总股本的0.13%,但未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对维维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维维股份公告,2021年7月9日,公司股东新盛集团与维维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盛集团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维维集团持有的公司2.16亿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90%。

2021年11月26日,维维股份收到股东新盛集团及维维集团通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本次股权转让后,新盛集团持有公司5.00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持有公司5026.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1%。

2022年2月28日,维维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15.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89%。本次股份减持后,维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810.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根据相关规定,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其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经公司核查,维维集团自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之日起6个月内存在减持本公司股票行为,构成了违规减持。

Wind截图Wind截图

Wind信息显示,今年3月初,维维股份股价创2021年1月初以来新高。今年2月28日,维维股份股价报收于4.65元,当日盘中最高价为4.74元,分别为年内第四高收盘价和第二高盘中价。从减持日股价来看,维维集团减持不可不谓“精准”。(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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