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奥迪小满广告抄袭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有细心网友发现,北大满哥关于“小满”的文案内容,并非全部独创。
多位专家告诉记者,北大满哥若主张奥迪的视频广告侵权,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该文案的著作权。其视频文案中部分涉及常识的内容,不属于独创性表达;但在个人感悟分享、文案逻辑编排方面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即便北大满哥文案内容存在争议,奥迪涉案广告亦涉嫌构成侵权。
记者注意到,目前奥迪已下架涉嫌相关视频,广告制作方也发布致歉声明。
刘德华本人则回应深感遗憾,对原创百分百尊重,正在与广告公司处理此事。
奥迪广告陷入抄袭套娃争议?
5月21日,一汽奥迪品牌与刘德华合作的一条关于二十四节气小满的视频在朋友圈刷屏。随后遭到网友“北大满哥”的质疑,称这则广告的多处文案与自己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一则抖音视频内容一样。
图为北大满哥在视频晒出的对比图。22日,北大满哥的维权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但有网友发现,北大满哥对于小满这一节气的理解,早有人提出。
2017年6月,微博认证为人文艺术博主的“yoli尤琳”发文提到,二十四节气,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雪就有大雪,有小寒就有大寒,唯独有小满却无大满。这正是老祖宗的智慧,人生凡事不能大满,只得一半且安。
“yoli尤琳”的微博截图。更有意思的是,在“yoli尤琳”的微博留言下,又有人贴出早在2016年5月,也有博主表达过类似“人生小满,足矣”的观点。
图据网络。记者注意到,上述博主的内容出自2015年5月《中国文化报》一篇名为《小满—一个充满哲理和希望的节气》的文章。
由此,奥迪小满广告文案抄袭事件,引发新的“套娃”争议。
二十四节气中无大满
常识不具有独创性
关于是否构成抄袭,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延喜告诉记者,简单地从奥迪广告与北大满哥的内容对比上看,二者高度相似,但是如果北大满哥提起诉讼,首先要确认是否享有著作权,即这一文案是其独立创作完成的。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郑宁也认为,北大满哥要主张奥迪的视频广告侵权,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该文案的著作权。
在她看来,两个视频的文案一模一样,不一定侵犯北大满哥的权益。因为文案的部分内容属于公有领域的常识问题——比如小雪之后有大雪,小满是指谷穗逐渐饱满的季节等,这并非北大满哥独创。但他在文案中表达了自己对小满节气的理解,分享的人生感悟思考,以及在逻辑编排结构等方面,具有独创性。
在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伟君看来,“有小暑一定有大暑,有小寒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满,一定没有大满”,这应属于公有领域的“公知常识”及其“有限表达”,谁也无法主张权利。但北大满哥的文案绝不仅仅是这么一句话,他的整体文案构成了具有独创性的文字作品,依然可以享有著作权。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景健表示,“对比两个视频作品的文案,几乎是逐句相似,认定著作权侵权的问题不大,除非有反转——比如北大小满哥的文案也是抄袭他人的。即便这样,涉案广告亦涉嫌构成侵权。”
郑宁进一步阐述,奥迪发布的这则广告涉嫌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构成侵权,相关主体需要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进行损害赔偿等。”
郑宁还提到,按照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广告制作公司、广告代言人、广告发布者(如短视频平台)等主体,如果侵犯他人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然不同主体过错不一样,其侵权责任也不一样。就目前来看,广告制作公司责任较大。”她说。
刘德华回应:
对原创百分百尊重
针对此事,一汽奥迪于22日早上发布致歉回应,称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给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造成的困扰,表示诚挚的歉意。
一汽奥迪回应。目前,一汽奥迪方面和刘德华的抖音号均已下架相关视频。
当天下午,该视频的创意代理公司M&C Saatchi也公开道歉。据悉,M&C Saatchi为英国独立广告代理商,在全球有多个办事处,其在中国的关联公司为上思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等。
上思广告公司发布声明称,在视频内容开发过程中,因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视频博主“北大满哥”关于“小满”视频的文案内容。对此公司深表歉意,并诚恳地向原作者道歉,同时承诺尽最大努力弥补原作者的损失。
当天,刘德华也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回应此事。他表示百分百尊重原创,对于广告团队在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给满哥造成的困扰,深表遗憾。目前正在和广告公司认真处理此事。
从各方回应和舆论反馈看,奥迪广告涉嫌抄袭事件引起广泛热议。其中网友们更关注的一点是,在这则广告中出镜的刘德华本人是否需要担责。
刘延喜告诉记者,著作权侵权讲究过错原则,这要看相关方有无尽到合理义务审查。在视频中,刘德华作为讲述者,配合广告画面试图呈现一汽奥迪的品牌态度,有人可能会误以为刘德华所说的话是他创作的。对此刘德华可以抗辩,自己在视频中只是角色扮演,所说的台词由他人提供,其表演是基于与奥迪签订的合作合同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而奥迪作为广告发布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奥迪也可以在承担了著作权侵权责任之后,依照合同约定向广告制作方索赔。”刘延喜说。
针对奥迪广告文案引发的争议风波,李景健建议广告主在寻求广告服务时,应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在相关合同里写明知识产权条款及其违约责任,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核把关义务。
郑宁也提醒,广告主、品牌方需要健全相应的合规体系,进一步提升版权保护意识。
来源:南方都市报、N视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