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ST獐子岛公告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通知,获悉其与公司股东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化集团”)、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盐化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109960000 股股份表决权、投资发展中心将所持有的公司50008900股股份表决权均委托给市国资运营公司。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市国资运营公司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59968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4956%,市国资运营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据其此前公布的业绩预告,上半年,其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实现减亏,预计亏损1000万元–2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94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