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发展进入“加速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4%,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迈入快速拓展期,数字化治理发展成效显著,数据价值化有序推进,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显现。
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5G网络、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提速,全省5G基站累计达到9.21万个,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全省在用在建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达到50万架,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降到1.2以下。
数字产业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不断培育壮大,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应用先导区、数字产业发展集聚区。通用计算设备、智能硬件、光电信息等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聚与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光电信息产业集群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产业数字化跨越式发展。依托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推动传统产业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培育500个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智能化制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8个以上,推动龙头企业建成3个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农业高效发展,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数字化治理水平提档升级。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深度融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数字生活新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教育、医疗等领域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价值转化有序推动,数字经济协同治理监管机制基本建成。
为完成上述目标,山西省将实施数字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工程、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工程、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程、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公共服务数字普惠工程、数字安全防护保障工程和区域合作协同拓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