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旨在发挥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促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济南市也于近日印发《济南市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明确力争到2026年年末,济南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00家。
力争到2026年年末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突破100家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获悉,《措施》主要包括,调整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强化工作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完善资本市场发展扶持政策、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强资本市场交流合作、构建资本市场服务平台、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进一步打造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平台;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作用、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落实激励保护容错免责、强化扶持资金管理落实,进一步营造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
《措施》旨在发挥资本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促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中,济南在进一步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方面,要求加大后备资源挖掘培育力度、做好对上市后备企业的精准化服务、发挥部门合力解决企业上市问题。
《措施》明确,构筑多层次、全方位、上下联动的后备资源培育体系,实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荷尖行动”,重点培育3年内能达到上市辅导标准的企业,提供各类要素、政策支持以及领导包挂、专班专员服务。对按规定标准纳入资源库后完成股份制改制的“荷尖”企业(由济南市专项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认定办法)给予每家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对济南市种子期、初创期“荷尖”企业,未在各类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挂牌,且获得非关联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满2年的,按照实际到账融资额的3%累计最高给予该融资企业10万元补助。
就在近日,济南市政府印发《行动计划》,工作目标是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挖掘、储备、培育、辅导工作,形成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力争到2026年年末,济南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50家,年均新增10家,总数突破100家,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位次明显提升,储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500家、后备资源企业1000家。
完善资本市场发展扶持政策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措施》中,济南对完善资本市场发展扶持政策作了进一步细化。
《措施》明确,济南市拟上市企业在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报备并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的,可获得补助300万元;获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首发上市申报材料的,可获得补助300万元;首发上市成功的,可获得补助400万元。以上每家企业每阶段只可获一次补助。根据北交所上市制度改革精神,为保障政策连续性,对本政策措施出台前进入新三板精选层首发挂牌、北交所上市程序的企业,各阶段补助按企业进入新三板精选层首发挂牌、北交所上市程序时济南市关于沪深交易所上市各阶段补助标准执行。
《措施》进一步提出,新迁入济南市3年内成功上市的企业,除享受企业上市各项补助外,另可获得补助100万元。
对于企业在境外上市的激励政策,《措施》明确,直接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实现首发融资并上市的济南市企业,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材料并获境外证券交易所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可获得补助300万元;完成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并获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许可的,可获得补助300万元;首发融资成功并正式上市的,可获得补助400万元。
济南市也明确,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补助;济南市企业成功上市、新三板挂牌,服务其上市的保荐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各获得相应补助。
同时,济南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扶持力度。内容包括,对济南市上市公司实施首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再融资,并将融资额的70%以上投资济南市(不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用途)的,按照实际再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融资到位当年)最高可获得补助100万元等。
《措施》对济南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外非上市公司并将并购标的迁入该市的、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票融资的,均有相应政策激励。
对在济南市新设或迁入济南市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公司制,最低2亿元)或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合伙制,最低3亿元)的1%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0万元。《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对在济南市落户的实缴资本或募集资金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对济南市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的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由市政府研究给予专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