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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快评丨返乡未隔离致多人感染被撤案,为何有网友“不宽容”?

时间:2023-02-03 17:45:2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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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治尊严不是越严越好,当然也不是越松越好,关键是如何做到依法行事,并力求宽严相济

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的重庆秀山县男子郎隘渝(化名),三个多月后获撤案处理。据报道,去年9月30日,在外务工的郎隘渝等三人自驾返渝,抵达秀山后便到医院做核酸,得到阴性核酸报告后参加聚餐等。而当天深夜,秀山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人员告知其核酸检测为阳性,与其聚餐和打牌的人员中陆续有人出现感染症状。秀山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秀山警方对郎隘渝撤案并解除取保候审。图据澎湃新闻↑秀山警方对郎隘渝撤案并解除取保候审。图据澎湃新闻

当初,郎隘渝被立案侦查,于法有据;如今,相关部门撤案处理,同样符合法治精神。在1月8日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前,最高法等部门就发文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在这种背景下,郎隘渝获得撤案处理,既有法理依据,也属名正言顺。

耐人寻味的是,一些网友对此并不认同。比如有网友称,为什么要撤销,不能因为现在放开,就姑息曾经的违法行为吧?还有的认为,撤案处理有违法律的严肃性。

事实上,警方作出撤案决定,不仅无损法律严肃性,反而维护了法治尊严。正如相关部门所称,随着国家防疫政策的调整,以及两高两部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时,也更要考虑到案件的社会效果。这种柔性执法,既合规合法,又维护当事人权益,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值得点赞。

按刑法规定,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故此,应综合分析那些尚未审判抑或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应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已立案,应撤销;如果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应不再起诉。

有个案例是,去年4月,河南某村支书隐瞒行程回村后,被检测出新冠阳性。最终,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日前,当地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该判决已生效,其现在正在服刑。

经对照可知,司法机关如此处理,亦在遵循法理。

回到郎隘渝一案,重庆警方已将处于公安侦办阶段、与郎隘渝类似情况的涉疫案件全部进行撤案处理。这样的处理方式,既吃透了法治精神,也洞察了世道人心,是对法治负责,也有利于塑造公众的法治信仰。维护法治尊严不是越严越好,当然也不是越松越好,关键是如何做到依法行事,并力求宽严相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认为,刚性法律也应有柔软的一面,它应该体会人性的软弱,慰藉被误伤的心灵,带给人们对正义与良善的盼望。诚如斯言,如果过于追求法律的苛严,而无视它所体现的柔性,那么法律将无法给人慰藉。郎隘渝动情地说:“警方的人性化执法,让我苦闷、委屈这么久的心底,总算有了些温暖。”这句朴实的话语,给人无尽思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秦川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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