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向盛新锂能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子公司净利润达5亿合理性
12月29日,深交所向盛新锂能发关注函。据公司披露《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增资公告”)显示,公司及遂宁市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新股权”)分别以现金方式对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增资1.2亿元和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遂宁盛新股权降至68%。
《增资公告》称,盛新股权投资后,遂宁盛新连续2年扣非后净利润总额未达5亿元,或遂宁盛新未按期足额支付盛新股权的任一期投资收益,盛新股权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遂宁盛新全部或部分股权。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遂宁盛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经营业绩情况,说明遂宁盛新连续2年扣非后净利润总额达到5亿元的可实现性及该条件确定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