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已报告确诊和无症状73例,回应“有门诊关了看病难手术难”
2021年1月1日下午,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十一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赵连介绍大连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赵连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0例
2020年12月31日0时至24时,大连市新增2例确诊病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3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正在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全力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3例,正在实施医学观察的本地无症状感染者30例。
今天虽然是2021年新年节日,但是我们依然战斗在抗疫一线,对大家默默无私的付出道一声辛苦了。
过去的2020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行动坚决果断,措施落实到位,目前疫情形势总体可控。
2021年,我们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充分认清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全力加快推进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人员管控、物资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力克服困难,积极主动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
关于个别网友反映“疫情期间有的医疗机构门诊关了,群众看病难、手术难”等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给广大患者一个安全就医环境,减少疫情传播机会,卫生健康部门对各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就诊、住院病人收治、医院人员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工作部署。
一是做好医疗机构防控和医疗服务管理。
2020年12月15日我市出现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后,为统筹医疗资源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在保障满足社会医疗服务需求前提下,降低医疗机构内人员聚集引发传播风险,市卫健委动态调整了医院的医疗服务,确保既满足需求又要有效有利防控。
■切实做好疫情处置期间医院的医疗服务,各医院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和基本医疗需求前提下,暂停部分高接触风险的诊疗科目和非需紧急诊疗活动,以减少医疗机构内人员聚集,降低医务人员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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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对无症状感染者识别不足等情况的出现,暂停小诊所、村卫生室等相关医疗服务,保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各医疗机构强化急诊绿色通道建设,不得以疫情推诿或延误治疗,对需要紧急治疗、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按点对点接送方式开展,以保证治疗持续性。
针对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集中管控区域病人就医需求增加的情况,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处置期间隔离管控人员医疗服务的通知》,鼓励社区家庭医生、医疗机构通过视频、电话、微信、互联网医疗等方式开展健康咨询,解决慢性病就医。经过隔离点驻点医生或社区医生评估,确需到医疗机构就诊,由社区工作人员与医疗机构联系,点对点送接诊疗。其中极危重症由120转运到医疗机构。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患者,由社区工作人员协调车辆点对点送接诊疗。
二是大医附属二院门急诊停诊后,为方便曾经就诊于附二的患者近期就医,附属二院在钻石湾院区增加发热门诊和相应急诊力量,满足患者需求。
希望广大市民和患者朋友们理解、配合和支持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医疗机构将尽最大努力全力保障患者的看病就医需求。
特别强调,广大市民朋友们近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乏力、全身酸痛、味觉异常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不要自行用药治疗,以免贻误病情诊断。就医途中请正确佩戴口罩,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步行或自驾前往医院,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与他人的接触。
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指导工作的要求,市卫健委组织市监督中心抽调力量,分2组对除长海县外各区市县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暗访检查,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发热诊室、核酸检测、专项培训、传染病处置和医疗废物等制度落实情况及停诊情况。
共检查176家医疗卫生机构,督导187户次,其中开诊医疗机构40家,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停诊的医疗机构136家。
抓好新冠肺炎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措施落实
一、居家隔离管理要求
1. 每个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均要有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管控,建立管理台账,及时跟进医疗、物资、心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隔离时间自进入居家隔离状态计起。隔离期间隔离人员不准出户。对于原整户封控在家的居家隔离人员,要一直保持原户内隔离人员不变。
2. 每日4次体温监测,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并记录,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报备社区工作人员。社区人员要每日逐项询问是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等情况,逐人登记记录。对出现症状者,由专车送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定期做核酸检测。市、区督查室抽查工作情况。
3. 访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时,尽可能釆取电话或微信视频方式。因特殊原因必须实地访视时,视不同情况做好相应级别的个人防护,尽量与隔离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做好手卫生及防护用品的更换。社区做好居家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区要建立服务保障平台和应急辅助平台,及时解决居家人员各种需求。
4. 本细则适用于不同类型人员的居家隔离观察。对于在本市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的人员,应由集中隔离点通知其居住地所在社区,由社区专车接回,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对不具备一人一户条件的,要继续集中隔离7天),由集中管控组牵头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落实具体步骤和责任。
二、居家隔离环境要求
5.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至少保证“一人一间”居家隔离,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本人不愿意居家隔离或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期间禁止外出(对解除集中隔离的人员必须要求一人一户)。
6. 居家隔离的房间尽量选取房内配有单独卫生间的独立房间或通风条件较好的房间单独居住。居家隔离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三、居家隔离防控要求
7. 居家隔离期间家庭成员间避免接触,保持房门随时关闭,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必须离开隔离房间时,提前告知其他家庭成员回避或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先戴好医用外科口罩,洗手或手消毒后再出房门。口罩变湿、变形、污染时,必须立即更换。
8. 在日常情况下,建议每天至少开窗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开窗通风时房间内人员注意保暖。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9. 实行分餐制,在各自的隔离房间进食、饮水,不共用餐饮器具或其他物品。餐具消毒可釆用煮沸15分钟或蒸20分钟。
10. 杜绝共用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
11.尽量不要共用卫生间,必须共用时应分时段使用,卫生间必须通风,对于没有窗户的卫生间,应打开排气扇。马桶冲水时必须盖上马桶盖,用后用消毒剂消毒座便器、冲水按钮等人体接触的物体表面。
1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掩住口鼻;口鼻分泌物应用纸巾包裹后丢入带盖垃圾桶内;随时保持手卫生,饭前便后、咳嗽或打喷嚏后、佩戴口罩前后和收拾垃圾后,应当及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及流水清洁双手。
健康提醒
新年节日,阖家欢乐不忘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不可一时一刻放松,要切记规范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房间常通风,尽量不要前往人群聚集的场所,牢记一米线,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提倡在外面就餐、家庭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关键阶段,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和周围人员健康状况。
(原题为《动态调整医院诊疗服务 全力保障市民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