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发布汽配维修行业、汽车零部件仓储物流疫情防控指引: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
近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官网发布《汽配维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指引提出汽配维修行业要做好汽车零部件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对进口零部件应加大检验检疫力度,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拆装零部件应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人员防护。
此外,北京疾控还发布了《汽车零部件仓储物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指引明确,汽车4S店、汽配城、汽修店等物流配送涉及部门的经营管理者应做好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
2020年12月30日,北京梅德赛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奔驰星闻”发布《关于北京零配件中心相关情况的说明》,《说明》称,戴姆勒东北亚零部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北京顺义区的零配件中心负责梅赛德斯-奔驰北方地区售后业务配件的仓储及配送。12月26至28日,该零配件中心有几名库房员工因关联境外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而陆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戴姆勒东北亚零部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时间按要求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并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同时,戴姆勒东北亚零部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积极配合防疫部门以最快的速度对所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对相关场地进行了采样检测和消杀。《说明》指出,仅在工作场所部分环境样本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并确定为确诊病例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目前已基本排除了通过进口货物传染病毒的可能。
随后,多地出现了汽车零部件包装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包括内蒙古呼和浩特、山东烟台、山东临沂、山西晋城、河北沧州、天津。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吴尊友解读称:此次为“人污染物”,是汽车配件工作人员感染后带病作业,造成零部件污染;非境外零部件被污染后带入国内致人感染;近期天气寒冷,病毒在零部件表面存活时间较长,因此能检出阳性,但污染量较小,不会造成普通民众感染。
附《汽配维修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一、落实“四方责任”,明确各方职责
坚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等要求,各汽配维修门店应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防控方案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是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属地政府、相关部门依职责和市政府关于疫情防疫检查的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整改,确保防控力度不减、措施不松。
二、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建立并落实健康监测制度。所有员工在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进入单位工作。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2.所有新入职员工,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上岗。
3.疫情期间引导客户提前预约、错峰进店,防止人员聚集。
4.进店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专人值守负责。
5.通过店内广播、展厅摆放“请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离”提示语等方式提示客户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为客户提供一次性手套,避免客户与车辆进行直接接触。
6.销售顾问、服务顾问等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7.试乘试驾过程中,客户需使用一次性手套,尽量开车窗保持通风。
三、特定环节、场所的预防控制
1.新入场的交易车辆需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办法参照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关于印发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3号)。
2.评估、外检后和完成维修的车辆,应对方向盘、档位、手刹、门把手、按键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3.做好汽车零部件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对进口零部件应加大检验检疫力度,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拆装零部件应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人员防护。
4.维修车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销售区域,不能直接接触顾客。工作人员在车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戴好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5.经营者对责任区域做好预防性消毒,对客户使用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并留存记录。
6.客户休息区定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
7.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8.员工办公区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
附《汽车零部件仓储物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一、落实“四方责任”,明确各方职责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精神要求,汽车零部件仓储物流部门、企业应加强日常管理,明确自身责任,开展防控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控
行业主管部门要部署力量,对所有汽车零部件加严检验检疫;对货物外包装或货物表面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做好货物仓储运输环节防控
汽车零部件在运输环节中应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进口货物转运防控指引》相关规定。仓储物流单位日常要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汽车4S店、汽配城、汽修店等物流配送涉及部门的经营管理者应做好进口汽车零部件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零部件可溯源。
汽车4S店、汽配城、汽修店等物流配送涉及部门的经营管理者,应将进口汽车零部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到本单位(部门)重点抽样检测的范畴,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单位(部门)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的指引》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避免污染扩大。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控
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宝”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因病缺勤人员应主动向单位报备缺勤原因和健康状况,单位应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一般防控指引》等相关指引。
五、加强汽车零部件仓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
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加强汽车零部件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