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1家庭资产规划:穿越岁月,传承美好
图片来源:宜信财富年初开始,一场新冠疫情让人们对生命和意外风险有了重新的认识,随着全球市场不确定性增强,财富风险隔离与传承安排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也进一步凸显。而对于家族企业而言,宜信财富建议家企资产隔离应作为家族资产配置的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考虑并尽早着手规划,通过家族信托、民事信托等传承安排方式实现家族财富统筹规划以及风险隔离管理。
展望2021年,中国(超)高净值家庭的资产保护与传承将聚焦于综合运用保险金信托、民事信托、离岸信托、慈善信托等多种传承安排工具,打造家族资产统筹规划的基础,跨越经济周期,护航家族财富长期合规而稳定,传承家风长青。
从意识到行动,中国高净值人士财富传承需求更进一步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从年初开始,一场新冠疫情,让人们对生命和意外风险有了重新的认识。全球经济活动停滞、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强,财富风险隔离与传承安排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也进一步凸显。近年来,高净值人群对于“保证财富安全”和“财富传承”的目标需求一直在不断增加。根据调研显示,到2019年,中国高净值人群中有88%认为有必要做好财富保障安排。其中,有42.05%的高净值人群认为很有必要,应掌握多样和分散的财富保障方法。
截至2020年6月底,中国境内信托业存量家族信托9049个,规模为1863.52亿元 。根据测算,2020年中国家族信托意向人群数量约24万人,可装入家族信托资产规模约7.5万亿元。预计到2023年底,中国家族信托意向人群数量将突破60万人 。家族信托实际落地业务量与客户意向量之间还有着较大差距,“豫则立”,从意识到行动,相信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士着手家族财富传承安排,提前做好传承规划。与此同时,以现有的68家信托公司来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家族信托需求,在现有的监管制度下,无论是服务供应能力,还是定制化承做能力,都很难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允许更多类型的机构可以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比如律所、公证处、家族办公室、非营利组织等,让家族信托回归事务性管理服务的本源,而不再是单纯的作为金融服务,将是必然的趋势,而相应的登记管理制度及税务配套制度,是整个行业亟需推动解决的。
家企资产隔离是家族资产配置的顶层设计
我国传统民营企业由于历史发展等原因,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较为普遍。家企资产不分导致家族资产配置结构失衡,一方面,企业经营风险很容易将家族个人财富传染;另一方面,个人债务风险也极易导致家族企业的流动性危机。受疫情的持续影响,今年出现了大批企业倒闭潮,家企不分的弊端也不断显现。
我们对四百多位民营企业家进行了关于“财富保护与传承研究”的调研,数据显示,因为新冠疫情的爆发,6成以上的高净值民营企业主对财富保护与传承安排意识有所加强,希望开始了解有关知识、有三年内的传承规划、甚至迫切的希望开始着手自己的家企风险隔离和传承计划安排。
宜信财富在2019年、2020年的资产配置指引中就已多次指出,家企资产隔离问题是家族资产配置的首要任务。如果放任不同资产之间的风险传染,别说富过三代,富过一代都不一定能实现。民营企业家应将家企资产隔离作为家族资产配置的顶层设计,及早安排,通过合理的法律和税务工具实现家庭核心资产的风险管理与统筹规划。
图表 4:家族资产统筹规划和隔离管理
传承安排工具多样,亮点突出
从国际实践来看,基于信托法的契约关系被广泛运用(超)高净值人群的财富传承,体现了较好的风险隔离性、隐私性以及管理灵活性。此外,还有其他各具特色的工具也可组合运用。
通过调研并结合多年服务高净值客户的实践,我们了解到中国的(超)高净值人群已采取了多种多样的财富传承安排方式,包括保险保障、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遗嘱、慈善信托、慈善基金会等等。
保险金信托
调研数据显示,“家族信托”的概念及认可程度在中国高净值人群中显著提升。家族信托在各类财富传承安排方式中的提及率由2015年的16%提升至2019年的20%,2020年境内外家族信托提及率进一步提升至超30%,成为关注度增长最快的传承工具。
而在已经做了部分传承安排的高净值人群中,多数选择了保险保障以及家族信托的形式。根据我们最新整理的调研情况,到2020年底,超四成高净值民营企业家已经购买大额保单,其中约半数已经尝试以家族信托或家族办公室的方式进行财富传承安排。
保险是目前非常主流的财富传承工具,具有极好的杠杆放大作用,但在定向传承方面缺乏灵活度。保险与信托结合在一起就成为保险金信托,对于传承安排产生了“1+1>2”的效果。保险金信托兼具保险与信托的优势,有效结合了保险的杠杆放大作用和信托的灵活分配机制,可以实现(超)高净值人士资产隔离与个性化传承安排。同时,有别于资金型家族信托的上千万的门槛(以往私人银行资金的家族信托门槛甚至高达5000万),保险金信托则将体验门槛降至了几百万总保费不等,而保费一般都是分期的,因此只要首年缴纳低至几十万的首期保费就可以开始设立保险金信托,极大降低了以信托方式启动财富传承的门槛。另外,很多家庭往往有多张保单、缺乏统筹管理,通过保险金信托的方式可将多张保单放入1个或数个保险金信托进行集中管理,便利统筹、未来易于有序分配。
保险金信托案例举例:
H女士,企业主,事业家庭两得意。为了合理规划家庭财富并实现全面财产隔离及传承,H女士投保了【****年金险】,5年期,每期100万。缴纳首期100万保费后,选择国内知名信托公司设立保险金信托, H女士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根据H女士意愿确定受益人并定制信托分配方案,通过信托公司立项审查后,将该保单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实现保单交付。保单的未来偿付金不是直接交付保险受益人,而是交付给信托,由信托作为受托人长期管理这些资金,并根据分配方案逐步给付H女士指定的每一位信托受益人,让他们长期受到H女士的支持和资助。设立该保险金信托之后,除了保单起到的养老、教育费用保障、强制储蓄和该笔财产有效隔离等功能,H女士还可随时将现金及金融类资产装入该信托,合理配置个人和家庭其他财富,有效实现财产全面隔离和传承,并避免未来复杂的继承手续。
根据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保险金信托存量2950个,规模为63.03亿元。而这一数据还在迅速增长中,近日某私人银行公布称保险金信托业务年度新增规模突破百亿,同比规模增长6.3倍。疫情过后(超)高净值人群对于风险的关注和传承规划的紧迫需求,进一步推动保险金信托这一便捷有效的传承工具的应用爆发式增长。2020年还产生了2.6亿元国内单笔最大保险金信托的记录,足见(超)高净值人群对于保险金信托的青睐。随着认知的不断普及,保险金信托将成为更多人低门槛尝试传承安排的初始选择。
民事信托
民事信托与营业信托相对应,指受托人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承办的信托,也称为非营业信托。这类信托业务中,受托人大多办理的是与个人财产有关的各类事务,如执行遗嘱、代为保管等。虽然在我国营业信托较为常见,而民事信托则是近一两年才刚刚进入人们视线的概念,但其实在《信托法》中,一直都对民事信托有着明确的定义和指导,民事信托也是最能体现信托本源的业务之一。
《信托法》摘录:
第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 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 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第四十二条:共同受托人之一职责终止的,信托财产由其他受托人管理和处分。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019年6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二审判决书,在业界引发广泛讨论。这份判决书未拘泥于行为人所使用的文字,而从行为人目的、行为性质、习惯等要素出发,结合遗嘱和信托的法律规定和理论,完整地论述了遗嘱信托的各项要素,开拓性地认定了该遗产安排从实质上是一个遗嘱信托。在此判例中认定的遗嘱信托即为自然人受托人的民事信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可见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础地位。随着《民法典》施行,原《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及《民法总则》九部法律将同时废止。《民法典》继承编中特别提及遗嘱信托,辅之以遗产管理人制度,也让遗嘱信托这一法律工具再一次走上台前。
在《民法典》与《信托法》的相互呼应下,民事信托成为了家族财富传承规划新趋势。包括律所、家族办公室等机构纷纷开始提供民事信托相关服务。当然,民事信托的迅速发展不仅仅因为其合法合规性得到印证,更得益于其与营业信托相比的优势与互补。首先,民事信托的财产包容性更强,可便利的将各类金融资产、公司股权、房产等纳入信托范围;其次,民事信托的灵活性更高,可安排多位委托人、非亲属受益人等;民事信托可以有效减少代持风险;最后,民事信托可以通过建立家族委员会统一管理家族资产,自主投资,更灵活,同时让二代直接参与到家族的治理。
民事信托案例:
L女士和老伴W先生都已退休,生活幸福,一儿一女都已结婚生子。女儿2年前离异,带着还在上幼儿园的独生子小Q生活。考虑到女儿未来可能再婚并且跟以后的女婿再生育,所以想给现在女儿所生外孙小Q单独留一部分财产,以保障外孙未来的教育、生活。老两口选择民事信托的方式,定向传承给外孙,L女士为委托人,老伴W先生为受托人,名下部分金融资产委托给受托人W先生专门打理,指定外孙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外孙的妈妈(老两口的女儿)为继任受托人,并在民事信托合同中约定该笔财产的分配方案,保障了对外孙的医疗、教育、婚育等未来成长过程和重要人生结点的财力支持,以及孙二代的传承安排。这个民事信托方案的设计中,对于老两口婚姻内共同财产的区分、配合遗嘱的设立、保护人的选任、老两口百年后的继任受托人安排、资产隔离及独立管理等,都进行了全面考虑。从而实现隔代的定向传承,同时隔离女儿的婚姻风险。在《信托法》、《民法典》、《婚姻法》的保护下,相信老两口的定向传承心愿能够安全、圆满的实现。
离岸信托海外资产一直是(超)高净值人群全球资产配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中文为“共同申报准则”)的落地,纳税人通过海外金融账户隐匿资产规避纳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截至2020年2月,签署了CRS协议的100多个司法管辖区之间已经建立了4000多个双边交换关系,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司法管辖区之间已于今年9月完成了第二次交换,此次交换,第一次将100万美元以下的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了交换,从此之后,包括100万美元以上及100万美元以下的全部海外账户信息都会持续以每年一次的频率进行CRS交换。中国税务部门从今年9月以后就掌握了中国税收居民在所有参与CRS交换区域的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合法合规的进行海外资产的税务筹划,从而实现合理的全球资产配置以及财富的保护与传承规划成为(超)高净值客户面临的新课题。
离岸信托集资产隔离及保护、家族治理、税务优化等功能于一身,已经成为(超)高净值人群海外资产配置的标配工具。随着税务筹划需求的迫切性,越来越多(超)高净值人群选择离岸信托的方式来管理境外财富。
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有近一半的(超)高净值民营企业家设立了家族信托。其中,超3成(超)高净值民营企业家已经在中国大陆设立家族信托,27%的(超)高净值民营企业家已经设立离岸信托。
虽然离岸信托是越来越多(超)高净值人群管理海外资产配置的首要工具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监管趋严,信托公司对于KYC、开户、财富来源的审查都更为严格。此前开曼群岛和BVI发布的《经济实质法》、以及CRS交换等,都会直接或者间接提高离岸信托的设立和维护成本。在信托架构中减少BVI及开曼公司的使用,是选择离岸信托机构设立信托的重要考量因素。另外,过去1年来,疫情影响出境,以及境外机构工作效率大幅下降,也使得设立离岸信托的困难度提升,特别是如何为信托架构开设账户并转入资产、实现隔离管理。
慈善信托与家风传承
家族传承的基础是家族治理。随着风险隔离、财富规划等概念深入人心,我们观察到部分(超)高净值企业家在完成家族信托架构搭建后,开始将焦点转向家族治理,补齐精神传承的规划短板。
根据我们最新整理的调研情况,民营企业家普遍认为企业的发展与财富积累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超过5成归功于革开放制度红利,而有超过6成将企业发展归功于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对于家族企业而言,包括企业家精神在内的家风的传承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家族精神的传承方式多种多样,受今年疫情的影响,公益慈善热情高涨,慈善信托增长趋势明显。根据调研数据显示,慈善信托发展的第四年(数据时间段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21日),数量与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慈善信托备案数量215单,同比增长65.38%;备案规模8.76亿元,同比增加1.31亿元。而其中也不乏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相连接的模式,以达到家族慈善代际绵延的目的。
展望
随着全球市场不确定性增强,财富风险隔离与传承安排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也将进一步凸显。2021年,中国(超)高净值家庭的资产保护与传承将聚焦于综合运用保险金信托、民事信托、离岸信托、慈善信托等多种传承安排工具。宜信财富建议(超)高净值人群将家企资产隔离作为家族资产配置的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考虑并尽早着手规划。打造家族资产统筹规划的基础,跨越经济周期,护航家族财富长期合规而稳定,传承家风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