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沂警方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219人,收缴138600响
尽管禁燃禁放宣传家喻户晓
尽管禁售禁放警方三令五申
还是有人无视法规
心存侥幸
顶风试探
我省多地严查
临 沂
连日来
临沂公安机关
不间断开展
烟花爆竹禁放查处行动
2月11日
(农历大年除夕)
临沂市公安机关
出动1044名警力
加大辖区社区面巡逻,
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
共查处124起219人,
劝阻429起529人,
收缴烟花爆竹138600响。本文图片均来自“大众日报”微信公众号2月12日,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共出动120名警力,加大北城新区社会面巡逻,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劝阻燃放烟花行为18起60人。
2月12日8时30分至2月13日8时30分,河东公安出动200余名警力。治安、刑侦、特巡警等多警种联动。加大辖区社会面巡防密度,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共查处82起违规燃放,劝阻70起,收缴烟花爆竹20000余响。
截至目前,沂南县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4起,依法查处42人。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争做文明守法市民。
兰山、河东、罗庄、
郯城、兰陵、沂水、沂南、
平邑、费县、蒙阴、莒南、
临沭、高新、蒙山
均已实施“禁令”
菏 泽
尽管燃放禁放宣传家喻户晓
但仍有少数人
无视法规,心存侥幸
春节期间
菏泽公安机关出动警力2115人次
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力度
共查处违规燃放行为62起
劝阻537起
高兴不能任性,年味不是烟火味
菏泽公安将继续
严查!严管!严控!
持之以恒!
公安机关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今年春节期间,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巡逻查控力度,及时处置非法燃放行为,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环境。
市民如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110电话举报!
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
禁限放规定
平安祥和过大年
(原标题为《大过年的,别干这样的事!这两地几百号人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