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邮电报
我们所处的是个“看脸”的时代,这个“看脸”不是说颜值“抗不抗打”,而是我们人脸的用途已经无处不在:刷脸支付、刷脸解锁……面部信息的捕捉可以让我们无需动手即可进行许多操作。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在这天的央视“3.15”晚会上,一则关于人脸识别的侵权案件被曝出:科勒卫浴、宝马、Max Mara等多家品牌的商店中均安装了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顾客只要进入商店,面部信息便会被瞬间获取,而这均是在顾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从始至终都未有商家予以告知。
据了解,商家安装这类摄像头是为了辨别哪些顾客去了哪家分店、第几次进店,好把握报价和接待方式,以期获取最大收益。也就是说,一位顾客从首次进入该店时起,自己的身份就被进行了编码,再次进入就会根据面部特征进行自动归类。据摄像头来源之一的苏州万店掌公司薛经理所说,他们平台目前拥有的人脸数据量已经上亿。细思极恐!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科研工程师王嘉义此前表示,目前最简单的人脸识别,只需要采集、提取人脸上的6个或8个特征点就能实现。而人的面部信息是人生来具有的独一无二的生物特征,我们自己无法修改。当前不少人已经选择了“刷”脸来解开金融、安防等密码“门锁”,这就意味着我们的面部信息一旦泄露,将导致人们个人财产或者隐私等被公开,造成重大损失,并且无法挽回。
去年年初,浙江衢州破获的一起盗用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AI换脸技术”,将非法获取的公民照片进行一定预处理后,再通过“照片活化”软件生成动态视频,骗过了人脸核验机制,非法获利数万元,得以实施犯罪。而这次摄像头事件,仅一家平台就获取了上亿条或动态、或静态的人脸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倒卖,后果又将如何呢?
且不说利用顾客来店次数变换报价,本身就是一种投机取巧、极具蒙骗性质的行为,单凭未经当事人同意盗取面部信息,就已经严重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并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监护人同意。
实际上,“偷脸”行为已然遍布各处,可以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你知情却不知“利害”的情况下,比如APP信息验证,或者受年轻人追捧的“AI换脸”软件等。
工信部对此进行了严厉整改,截至2021年3月,共完成了73万款APP的技术检测工作,连续发布12批次对外通报,责令整改3046款违规APP,下架179款拒不整改的APP,其中多数APP均涉及过度收集或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
“人脸识别”本身是一个便民利民的智能技术,目的是为了在快节奏时代节约时间成本、赋予科技感享受,然而这一“好技术”到了不法分子手中却起了“反作用”。
正如“好人才”要走正道一样,“好技术”也要用于正途。我们知道,此前相关设备和技术曾被用于警方识别嫌疑人,进行有效抓捕,为破获案件立过不少功劳。而如果智能技术走了“邪门歪道”,带来的危害将难以估量。
智能时代,万物皆可联。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息的保护尤为重要。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当前“看脸”时代,面部信息需注意不能轻易“给予”;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更应当守好法律和道德底线,把“智能”用对地方。
监制:邵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