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校车”严重超员搭载幼儿,依法追刑!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用大数据给超员车辆“画像”,追踪其行驶轨迹,进而实施精准打击,让违法车辆无处遁形。这是广西南宁交警运用信息化手段摸索形成的新型警务实战模式,有效遏制了车辆超员严重违法行为,对防范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月25日上午7时20分许,南宁市006县道坛洛镇路段,驶来一辆悬挂“桂A06×××”号牌的面包车。
“就是它,拦下!”早已在此守候的交警迅速出击,将该面包车及驾驶人控制。
民警随即打开车门检查,掀起后盖的那一刻,车内齐刷刷露出十几个“小人头”,一张张稚嫩的脸上带着童真的笑容,孩子们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面包车后排座位已被拆除,幼儿挤坐在加装的矮长凳子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当时车上就有一名随行的幼儿园老师,对此却不以为然,这种漠视交通安全的态度,让现场的民警既气愤又忧心。
经清点,该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8人,其中16名幼儿,超员达157.14%。
就在民警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又有一辆面包车“如期”出现了,它同样是此次布控查缉的目标对象。检查发现,这辆号牌为“桂A58×××”的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其中10名幼儿,另有1名随车的幼儿园老师。该车后排座椅同样被拆除改装,用于运载幼儿。司机穿着拖鞋,未系安全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简直把行车安全当“儿戏”!
经询问,这两辆面包车属于西乡塘区坛洛镇金光社区某幼儿园,日常用于接送附近村屯的幼儿上放学,司机黄某、李某均系幼儿园雇请,每月开车的“工资”为1200元左右。
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违法车辆,并使用警车将幼儿安全转运。
“桂A06×××”号牌面包车驾驶人黄某严重超员载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调查。
“桂A58×××”号牌面包车驾驶人李某超员载人20%以上,同时存在非法改装、妨碍安全驾驶、不系安全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予以合并处罚,共罚款550元、驾驶证记9分。
无独有偶。3月17日,南宁交警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在322国道吴圩镇路段查获一辆超员搭载小学生的面包车。这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除了司机吴某,还挤进了8名小学生。最终,民警对驾驶人吴某超员载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一次记6分。
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前面的案例中,学校管理人员及老师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在明知车辆超员载人违法的情况下却未加以制止,无形中将孩子们置于危险境地。这样的“黑校车”,安全何在?这样的学校,让家长如何放心?
车辆超员安全隐患大,“黑校车”超员搭载学生危害更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说,校车或客车严重超员的行为被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时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依照“危险驾驶罪”来定刑判罚。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3月29日即将迎来第26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在此我们提醒: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家长和学校要注意核查校车及驾驶人的资质,不要让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的车辆。
南宁交警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黑校车”上路、车辆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如发现涉及孩子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请果断向交警部门举报!(总台央视记者 傅琦恩 沈庆 何柏霖)
(编辑 王鹤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