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商屡被控诉盗版侵权,却称仅提供网络服务,平台责任如何划分?
“拼多多已经有我的新书《小亮老师的博物课》的盗版了,太快了。《海错图笔记》也有盗版,印刷低劣,错字连篇。大家不要在拼多多上购买我的任何书。”
近日,知名科学科普博主“无穷小亮”的一条微博,和同期发声的多位作家和出版社,将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推向舆论风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在诸多的知产官司中,电商平台一般称其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经履行了平台的监督管理义务。不过今年1月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因平台商户售卖未授权的电子书《完美世界》,并未及时采取限制措施,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拼多多赔偿起点中文网一万元。
3月30日,拼多多方面工作人员回应称,称已在平台内密集下架许多盗版书。
拼多多内部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关于图书类目的盗版问题,负责一线对客的客服团队,仍需要较为细致的判断方法。在更严厉的内部处罚措施实行之前,平台要考虑中小商户的生存,以及被黑灰产投诉团队钻空子的可能性。
现状:多家出版社和作家称被侵权
拼多多近期多次被出版业公开指责侵权。
3月1日,《中国医药报》发布文章《三问拼多多:电商平台已然成为制假售假“法外之地”?》。其中提到,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对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销售《2020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南》系列图书的23家店铺进行了抽检。经查,所有店铺均存在严重制假售假行为,其中有21家售卖盗版纸质书籍,2家售卖图书电子扫描件。
稍早前,多家出版社和作家也曾发声。中南博集天卷表示,其策划出版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蔡康永的情商课》《郭论》等26部畅销作品在拼多多上皆有盗版在售;故宫出版社的读者与编辑在拼多多平台分别购入《故宫日历》,经查验均为盗版。
这并非拼多多第一次因为盗版图书问题被关注。夜晚写作,白天维权的“童话大王”郑渊洁, 四年前他和拼多多针对皮皮鲁系列图书的官司,也曾引发大范围的讨论。
郑渊洁曾通过微博表示,多位读者向他举拼多多“星宝宝家居生活专营店”销售侵犯他著作权的盗版皮皮鲁图书,“经律师证据保全向拼多多取证购买,收到的图书确为盗版书。封底的防伪标识竟然是印上去的。”
随后,郑渊洁独家授权的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发现,在多家电商网站上,欣盛公司、宏瑞公司低价销售郑渊洁系列图书。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皮皮鲁公司的警惕,在与网店提出交涉无果后,同年12月,皮皮鲁公司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见证下,从欣盛公司、宏瑞公司的网店购买了11套皮皮鲁系列图书,经鉴定,其中10套属于盗版。
2019年2月,他委托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实名举报,一起涉及21家出版社、75种图书,总计100余万册,涉案码洋(定价)近亿元的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轰动全国。
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一审宣判,其中10名被告人被判处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个人罚金总计629万元,另一被告人将择期宣判。
实测:店铺承认是“二次影印”
3月31日,记者在拼多多搜索商品《小亮老师的博物馆》,结果显示可选择优先展示正品险商品。而当记者检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时,销量最高的店铺只需70元。“新×书店”的客服向记者表示这是“影印版”,承诺“内容一致”,但回避回答是否是正版图书。另一家售价70元的“获悉”店铺也表示是“全新影印版,质量您放心。”此外,多家售价在100元以下的店铺客服均向记者表示店内书籍是影印版。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姚志伟表示,前述客服所称的影印是没有原始底板的印刷方式,“考虑是否侵权的关键是,商家是否获得了权利人的授权和认可,如果只是拿了正版书去复印,毫无疑问就是盗版。”
记者实测发现,针对退款,只要发出退货申请即可立即退货退款。但记者并未在平台内找到盗版图书的投诉入口。不过在搜索引擎检索“拼多多知识产权投诉”等关键词,可进入专属的“拼多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投诉入口。投诉流程显示,投诉人经过创建投诉账号、上传身份证明材料、上传知识产权材料、提供侵权投诉信息四步骤后,将会得到平台处理及反馈。
一位熟悉拼多多客服体系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关于假货,内部也有专门的验假组,类似鞋子、化妆品等标品比较好判断,“而关于图书类目的盗版问题,可能认识还没有那么深刻,一线客服也没有较为细致的判断方法。”
有作家在公开质疑中提到,其它同类电商平台会针对图书盗版问题在一定周期内进行定期人工抽检。对此,该知情人士表示,类似做法在拼多多内部也存在。
事后的抽检属于“亡羊补牢”,那么是否有可能在最前端就加强对入驻商户的审核门槛呢?该知情人士坦言,相较而言,选择在拼多多上面开店的商户都是已经被其它电商平台筛选过一轮的商户,不能一开始就把门槛设置过高,“这就和平台定位不符了。”
此外,该知情人士也表示,如果放宽类似的盗版图书投诉入口,也有可能被知假买假的黑灰产团队盯上,“有可能吸引来有规模的代理退款团队,将会给平台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判例:平台责任边界在哪里?
裁判文书网显示,与拼多多运营主体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寻梦”)相关的裁判文书多达10255个,案由是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相关的共有10117个,占比高达98.6%。
在这些纠纷中,上海寻梦多从三方面辩称,一是其仅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是涉案侵权商品的销售者;二是其在收到相应公司的投诉材料后,已及时对前来投诉的公司进行了指引,已经履行了平台的监督管理义务;三是涉案商品链接已经被平台禁售,故不应当承担责任。
2021年1月2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下称徐汇法院)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玄霆娱乐公司”)与上海寻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寻梦公司赔偿玄霆娱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万元;驳回玄霆娱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玄霆娱乐公司是起点中文网的运营主体,诉称其独占享有小说《完美世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发现拼多多平台有大量卖家在销售涉案作品的电子书商品后,按照其投诉渠道向其公司进行投诉,告知其具体的侵权商品链接并向其明确从未许可任何卖家在其平台内销售电子书商品。
徐汇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有主要争议在于:玄霆娱乐发送的通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卖家在接到通知后是否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万里律师表示,在知识产权类的侵权案子中,不只是拼多多一家,平台承担责任的判例本来就比较少,“所以前述徐汇法院的判例更具有象征性意义。”
解决:立法、平台治理、技术三管齐下
姚志伟教授向记者提到,对于电商平台类似的盗版图书案件,已经有最新的司法解释。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曾印发《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第四点提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根据知识产权权利类型、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等,制定平台内通知与声明机制的具体执行措施。但是,有关措施不能对当事人依法维护权利的行为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者障碍。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被侵权人很难独立来维权,较多情况下是由出版社出面。”乔万里律师指出,在类似的著作权纠纷中,不只是拼多多一家,电商平台一般都会要求投诉人按照自己平台的处理规则来投诉,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冲投诉,为内部处理纠纷多留几天,“而这大大加大了著作权人及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指导意见第十条提到,人民法院判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否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可以考量下列因素: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侵权成立的可能性;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是否存在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情形;防止损害扩大的有效性;对平台内经营者利益可能的影响;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类型和技术条件等。
而前述徐汇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中,就是依据该条规定,指出拼多多应自2019年2月21日已知晓通知内容,但直至2019年3月12日才对被控销售链接采取了限制措施,期间未采取其他任何措施,亦未将“通知”转递第三人。
“避风港原则”是否适用于类似的盗版图书领域呢?姚志伟表示,当然是适用的。原则上来说,电商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只要接到权利人投诉就应对进行处理,如果判定侵权,则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制止。
“除此以外,虽然法律上并未明确,但是平台可以在技术可能性的范围内,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防止侵权,例如关键词过滤、盗版图书模型识别等。”姚志伟说。
(作者:诸未静 编辑:曹金良)